江源林区基层法院
二〇二〇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2020年上半年,江源林区基层法院在长春林区中级法院的正确领导下,在江源区委、人大、政府、政协和三岔子、湾沟两个林业局党委、林业局及江源社会各级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推动实现吉林法院高质量发展”工作主题,牢固树立服务、创新、开放、协调、争先理念,认真开展“三项活动”和深化“加强管理年”活动,坚持以党风廉政建设为动力,以加强队伍建设为支撑,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审判工作任务。
一、2020年审判执行工作基本情况
上半年,共受理各类案件167件(旧存案件11件),审(执)结145件,综合结案率为86.82%,超过指标要求12.82个百分点;结收比为92.95%,超过指标10.95个百分点。服判息诉率达到97.44%,简易程序适用率为87.82%。无发回重审案件,严格按照绩效考核指标超额完成任务。
(一)依法打击刑事犯罪
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17件(旧存1件),被告人27名,审结14件,结案率为82.35%。判处被告人15名,其中,判处有期徒刑6人、缓刑7人、罚金2人。案件平均审限11.67天,其中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2件,平均审限12天;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案件1件,平均审限73天;适用速裁程序11件,平均审限3.9天。严厉打击涉林犯罪,审结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盗伐林木、非法狩猎等涉林犯罪案件8件,判处被告人8名。
(二)妥善审理民商事案件
共受理各类民商事诉讼纠纷案件116件(旧存7件),审结103件(其中非诉保全1件),结案率为88.79%。案件平均审限31.5天。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案件4件。已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105件,简易程序适用率达到了92.10%。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中,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结案件24件,小额诉讼程序适用率达到了22.85%。进一步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积极引导当事人自愿进行调解,持续加强了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已审结的案件中调解结案42件,撤诉26件,调撤率为70.83%。
(三)依法依规破解“执行难”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1号文件和《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纲要(2019-2023)》,着力推进执行综合治理,坚持保持执行力度不减、标准不降,时刻紧盯“三个90%”和“一个80%”的标准,努力从源头上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加强了执行队伍建设,为执行局配备了2名工作人员。上半年,受理并执结执行案件34件(旧存3件),已结28件,未结6件,案件执结率达到了82.35%。其中,执行完毕14件,执行完毕率50%;保全完毕1件,保全完毕率100%。终结执行9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4件。申请执行标的额995.91万元,实际到位标的额105.00万元。限制高消费5人,列入失信人名单1人,网络查控86次,查询并控制金额20余万元。
(四)认真开展立案信访工作
上半年,共受理刑事、民事、执行案件154件(含法庭),诉前调解案件68件(含法庭),速裁案件30件(含法庭)。积极引导当事人进行网上立案,不断提高案件网上立案效率,民事案件符合电子法院网上立案的108件案件全部实行了网上立案,网上立案率、案件当场立案率均达到了100%,方便了当事人诉讼。上半年,接待群众来访262次,解答法律咨询90人次。严格正确适用证据规则,对那些法律知识欠缺、诉讼能力较低的当事人,加大了举证指导力度。认真落实了诉讼便民的各项措施,开展了“移动微法院”手机网络立案工作,今年5月开始使用微信缴费,帮助15个当事人完成网上缴费工作,“音视频”的利用率达到了31%。坚持严格依法收案,防止了越权受理管辖案件,杜绝了超标的、超级别管辖问题的发生。坚持从接待来访群众开始,在案件立案和审理全过程,全员开展涉诉信访矛盾排查化解工作,确保了没有涉诉信访案件的发生。
(五)全面加强审判管理,狠抓案件审判质量
我院以开展深化“加强质量管理年”“审判质量再提升年”活动为切入点,狠抓案件审判质量,促进了各项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按照上级法院安排部署,根据不同审判岗位将任务落实到部门、到人,努力构建全员参与、审判质量管理主体多元化、全程管理、全方位、立体化、多层次,各部门协作配合、争先创优激励竞争机制有机结合的“审判质量再提升”的工作格局。刘典国院长作动员,作部署,抓落实,全员参与,切实从基础上、管理上推进审判能力再提高,审判质量再提升。召开专门会议,组织法官研究分析了审判工作中面临的和存在的很多阻碍审判质量提升的突出问题,继续完善实施了《江源林区基层法院案件质量评查暂行规定》《江源林区基层法院案件质量责任追究办法》《江源林区基层法院审判主体及相关司法人员职责和权限清单》等十多项审判管理制度规定,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促进了案件审判质量的提高。上半年,无审结民事申诉案件,对145件刑事、民事、执行案件的纸质卷宗和电子卷宗进行了评查。审查并上传93份裁判文书上网,公开裁判文书信息32份。全面超额完成了各项审判指标,为促进法院高质量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认真开展审判管理工作。坚持全员管理,通过以评查、通报、督促检查审判质效等方式努力实现以审判管理为主体的全覆盖。抓流程管理,严格执行省法院制定的规范审判监督管理流程指导性文件,切实将立案、审理、合议、裁判、结案至归档工作环节全部纳入到流程节点监控范围,进行动态跟踪督导,对旧存未结诉讼案件按月统计,逐件核对未结原因,杜绝了超审限案件的发生,助推审判质效再上新台阶。
(六)全面加强警务保障工作
不断强化服务意识,认真履行职责。上半年,司法警察大队参与刑事案件审判12件,提押被告人22人次,共出动警力80人次,保障民商事审判、参与执行案件共出动警力98人次,在立案服务接待大厅和湾沟人民法庭对2175人进行了安检,在科技法庭对60多人进行了安检,确保了法院审判工作安全、有序、顺利进行。同时对押解被告人做到了“手续严、监视严、看管严、值庭严、检查严”,较好地完成了各项警务保障任务。今年由于疫情原因,对来访群众进行体温测量登记工作,保障了疫情期间诉讼服务中心无特殊情况产生。
(七)认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省高院《关于在全省法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意见》,继续坚持把审理涉黑涉恶案件作为刑事审判工作的重点,在成立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制定了工作方案后,及时开展了专项工作。针对没有涉黑涉恶案件的实际情况,加强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宣传和“一案三查”工作,并定时召开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及时传达省法院、长春林区中院关于“扫黑除恶”各项会议精神。
(八)深入推进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工作
在立案阶段,切实减轻企业司法成本。以“指尖法院”提升营商环境服务,通过网上立案满足企业的诉讼要求,对于涉企民事案件,能够用简易程序审理的,一律适用简易程序;符合民事小额诉讼程序适用标准的,一律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减半收取诉讼费用,减轻了企业的负担。发挥立案窗口作用,积极为来院进行法律咨询的企业答疑解惑,向他们讲解党中央、省委和上级法院对于企业出台的相关政策,为企业复工复产献计献策。
深入企业解难题,给企业送去“司法红利”。高度关注人民群众在就业、医疗、社会保障等民生领域的新诉求,不断加强与区政府和林业局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妥善慎重审理了劳动争议、医患纠纷、交通事故、人身损害等涉民生利益案件。作为家事审判试点法院,坚持不断深入探索和创新家事审判理念和机制,依法维护妇女、儿童、老人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坚持平等保护原则,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及经营者合法权益,积极推动平等有序、充满活力的法制化营商环境。
扩大案件管辖范围后,辖区企业由原来的12家增至到39家,企业涉诉案件明显增多实际情况,为满足辖区涉诉企业的司法需求,湾沟人民法庭陈易滢庭长带领法庭干警对一年来辖区湾沟、松树两个镇涉诉企业进行了回访调查。向涉诉企业管理人员宣传讲解了省高院下发的《关于服务企业发展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十项措施》,现场解答了涉讼企业在生产经营中所遇到的法律问题,真正让企业感受到“司法红利”。
同时,院党组书记、院长刘典国带领法官干警先后到松树镇信诚煤矿、湾沟镇其迈水业和吉林白山正茂药业,深入到车间进行实地调研、宣讲法律知识,并指出,在今后的工作中,法院将依法依规为辖区企业解决合理诉求,彰显司法温暖,努力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司法服务和保障。
加大执行力度,依法服务保障企业发展。认真贯彻落实《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服务企业发展 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十项措施》各项工作要求,坚持把“优化提升营商法治环境”纳入到日常执法办案中统一部署,统一安排,依法服务保障企业发展。上半年,共受理了三件涉民营企业执行案件,最终都顺利执结,
二、树立司法形象,打造过硬法官队伍
紧紧抓住队伍建设这个根本,坚持从严治院,不断加强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纪律作风建设,努力打造清正廉洁、为民司法的过硬法院队伍。
(一)加强基层党建工作,坚定政治方向
坚定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强化思想政治教育,永葆绝对忠诚的政治本色。坚持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开展专题议党和定期议党会议,深入研究2020年党建工作要点。领导干部带头领学《党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进一步规范落实组织生活制度,使得党支部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明显增强。狠抓纪律作风建设,坚守清正廉洁的底线。强化理想信念教育,教育引导法官干警进一步筑牢“四个意识”,牢固树立“四个自信”,不断把学习教育引向深入。全面贯彻落实上级法院“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一起抓”的重大部署,坚持把党建工作同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院领导班子坚持把党建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定期研究安排部署工作,重大问题亲自协调解决。
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将党建作为“一把手”工程纳入全院工作之中,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贯穿各项工作的首要政治任务,充分利用院党组、党总支、党支部日常活动,常态化开展党建活动,逐步解决党组织存在的组织生活不经常、不规范、不严肃等问题。深入实施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提升工程,大力推进机关党建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切实把本院党组织建设成为坚强战斗堡垒。
坚持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落实党章党规,严格落实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认真学习“三项活动”重要内容,教育引导广大法官干警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二)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政治业务能力
坚持“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的思想,定期召开理论学习会,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第一时间召开全院法官干警及工作人员大会,传达2020年全国两会精神,让全体法官干警和工作人员做到用党的理论知识武装头脑。两个党支部先后各开展“主题党日”活动5次,集中学习党章党规、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做到学习教育常态化;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景非,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张俊韬先后为全体党员干部以“重温铮铮誓言,不忘入党初心”和“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为题讲党课2次。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教育活动,使我院学习教育工作不断掀起新的高潮。机关党支部与湾沟法庭在支部开展了2020年清明节缅怀先烈主题党日活动。进一步加强在疫情防控特殊时期干警革命传统教育,“把红色资源利用好、把红色传统发扬好、把红色基因传承好”,树立文明祭祀新风尚。
(三)认真开展深化“加强管理年”活动
按照省高院、长春林区中院的安排部署,江源林区基层法院紧紧围绕省高院提出的“一年抓重点、两年再深化、三年促提升”活动要求,积极落实各项活动措施,扎实推进活动内容,不断深化活动。一是抓好思想动员。及时召开全院深化“加强管理年”活动专题部署会议,党组书记、院长刘典国在会议上传达了省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杨维林主持召开的关于专题调度深化“加强管理年”活动的会议精神,对本院深化“加强管理年”活动方案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并制定了院深化“加强管理年”活动方案。二是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认真查摆问题。坚持组织查摆和个人查摆相结合、开门查摆与自查自摆相结合,查摆问题思想再动员、认识再提高,从各个方面的突出问题进行查摆剖析。共查摆出各类问题18条,其中,党组查摆出问题6条,部门查摆出问题6条,个人查摆出问题6条。并且各部门在查摆之间进行统一会议谈话,做到每个人都“红脸出汗”,深刻认识到自身的问题,同时院党组组织召开部门负责人会议,专题调度全院各部门深化“加强管理年”活动。将深化“加强管理年”和“三项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增强责任意识铁面问责、刚性约束、严格执纪,借助本次深化“加强管理年”活动的开展,切实推进江源林区基层法院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四)切实开展“府院联动”工作
根据省法院、长春林区中院的要求,及时开展“府院联动”工作。3月31日,江源区人民政府与江源区人民法院、江源林区林区基层法院在区政府会议室召开第一次府院联席会议,围绕加强多元化解、优化营商法治环境、完善执行联动等议题共同会商、形成共识。府院联动第一次联席会议结束后,5月12、13日,又分别深入辖区湾沟镇、松树镇政府和江源区城墙街道,对府院联动会议提出的工作进行指导交流。6月12日,江源林区召开府院联动第一次工作会议,江源林区基层法院与吉林省林业和草原局驻三岔子和湾沟林业局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事处、吉林省森林公安局三岔子和湾沟森林公安分局,在三岔子林业局机关会议室召开了江源林区府院联动机制工作会议,会上围绕行政争议和执行两方面工作进行展开,并通过了《关于建立江源林区府院联动机制实施方案》。
两次府院联动机制工作会议的召开,有利于共同研究相关法律问题,稳妥处理相关法律争议,形成服务保障林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合力;有利于发挥行政机关的组织优势和法院的专业优势,促进行政争议的实质化解,更及时有效地保护林区群众的合法权益;有利于健全完善行政争议多元化解机制,将更多行政纠纷解决在早、解决在小,促进社会治理创新,促进法治社会、法治林区一体化建设。
(五)加强纪律作风建设,认真开展“三项活动”工作
一是深入学习“三个规定”。2020年3月24日省法院召开全省法院“三个规定”执行情况开展调研检查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后,院领导立即组织召开党组会议部署相关工作。3月26日召开全院干警大会,组织全院干警对“三个规定”的出台背景、重要内容、精神实质进行再次学习。3月27日两级法院视频会后,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成立“三个规定”执行情况监督领导小组,认真落实记录、通报与责任追究制度。在诉讼服务中心大厅设立“举报信箱”,公开举报电话,畅通人民群众举报投诉渠道,加大对各类举报案件的查办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及时反馈。聘任廉政监察员配合本院监察部门开展工作,强化了内部监督和纪律约束。
二是认真组织开展“以案三释”警示教育活动。成立以党组书记、院长为第一责任人的警示教育领导小组,根据省法院和长春林区中院的“以案三释”警示教育实施方案,结合本院实际制定了《江源林区基层法院关于开展“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警示教育实施方案》,我院分四个阶段开展了“以案三释”警示教育活动,并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法院内网等新媒体平台发布了学习教育活动期间的相关内容和举措,引导全体法官干警充分认识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强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法院队伍从严管理监督的政治责任感;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初心使命,深入解决党的意识和政治意识淡漠、社会主义法治意识淡漠、宗旨意识淡漠、纪律意识淡漠、公平公正意识淡漠等思想根源问题;进一步筑牢对党忠诚、公正司法、廉洁自律的思想根基;进一步落实党领导下的司法责任制,健全完善审判管理监督制度,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促使广大法官干警严格公正廉洁司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三是组织开展“两个坚持”工作。根据省法院和长春林区中院的“两个坚持”实施方案,结合本院实际制定了《江源林区基层法院党组关于开展“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专题教育实施方案》,从3月开始,8月底结束,开展个人自学和领导干部带头学的方式,利用“线上”“E支部”、“学习强国”等网络学习平台,不断引导干警学深悟透,融会贯通。
(六)勇克难关战疫情,坚守岗位不动摇
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工作以来,成立了以院党组书记、院长刘典国为组长的江源林区基层法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制定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预案和疫情防控期间院领导带班值班制度。集体学习《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贯彻2019-2023年党政领导班子建设规划<纲要><意见>的实施办法》《全省法院深化“加强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传达学习省高院党组专题会议精神。
为传达上级法院有关精神,部署本院防阻疫情和审判工作,减少人员聚集不集中开会,先后4次通过“钉钉”软件、微信群视频方式召开中层领导会议和全院干警会议。采用钉钉平台健康打卡系统,要求全院法官干警和所有工作人员每日必须按时填报本人健康信息。为减少人员流动聚集,阻断疫情传播,保护人民群众和法官干警及工作人员生命健康安全,依法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我院制定并张贴了《关于疫情防控期间立案信访和审判执行工作安排的通告》,妥善地安排了疫情防控期间各项审判工作,做到了疫情防控和审判工作两不误。
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创造安全卫生工作环境,面对疫情防控用品短缺当地断货的实际情况,党组书记、院长刘典国第一时间亲自联系定购并亲自带车当日往返去长春购买一次性口罩3200个,84消毒液、75%浓度酒精共50公斤,还购买了护目镜、体温枪等防疫用品。消毒液、酒精在从长春采购后当天下午立即组织人员对院内干警食堂、安检区域、诉讼服务大厅、审判法庭、羁押室、档案室、湾沟法庭等各审判办公场所不留死角,统一进行了一遍灭菌杀毒,还制定实行了每日防疫消毒制度。
江源林区基层法院响应江源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的号召,刘典国院长亲自带队并多次到卡点协调相关工作,52名院领导和法官干警及工作人员组成了13个值守小组, 奔赴鹤大高速路白山东站收费路口,按照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对进出车辆进行疫情防控管理,较好地完成了对160余辆各类汽车的劝返和进出高速路口的登记管理工作,受到区委领导的好评。
(七)大力开展宣传工作
今年,我院积极贯彻落实省法院《关于构建全省法院新闻宣传工作大格局的实施方案》精神,采取各种措施,不断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坚持将宣传工作与院里开展的各项活动相结合,将宣传法律与宣传法院形象相结合,将宣传个案与宣传队伍相结合。不断完善本单位舆情监测队伍管理,在院内挑选5名政治素质过硬、文化素养高、道德品质优良的年轻干部组建了网络舆情、网评管理小组。不定期向省级媒体报送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等领域的相关信息稿件,上半年报送51条,省级媒体刊发33篇。本单位网站新闻135条,官方微博发布500多条,官方微信发布165条。
上半年积极开展“六走进”普法活动共24场,其中常规普法17场。“防控疫情、法治同行”专项宣传7场,受疫情影响,多采取“线上+线下”方式进行,其中“线上普法”13场,实地走访4场。受众人数27053人次。我们紧紧把握新时期新闻传播规律,大力推动信息化、互联网与法治教育工作的深度融合,灵活运用新技术、新媒体,不断探索普法宣传新路径,打造“指尖上”的普法宣传阵容,不断提高群众法律意识,增强人民法治观念。
法官送法进企业,助力复工复产。在疫情防控形势下,为充分发挥人民法院稳企业、增动能、补短板、保稳定的司法职能,积极为辖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零距离”司法服务,江源林区基层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张俊韬和湾沟人民法庭庭长陈易滢分别带领审判业务庭法官干警深入到辖区国有大型企业三岔子林业局和湾沟林业局木材销售公司,开展“送法进企业,助力复工复产”活动。
三、智慧司法,积极回应群众司法关切
全体法官干警和工作人员坚持科技强院,科技建院,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新需求。今年吉林省智慧法院建设总体评价中我院排名在全省法院前五名,为加强电子卷宗录入和管理工作,目前,电子卷宗随案扫描、智能编目、网上阅卷、自动归档应用比和审判流程公开率均达到了100%,裁判文书上网率达到了86.21%,司法公开各项指标均在较高态势上运行。
疫情期间审判工作“不打烊”,我院积极应对防控形势,充分利用新媒体开展审判工作。在上级法院和本院党组的指导下,我院开辟案件立案、审判、送达“绿色通道”。同时积极运用“移动微法院”等方式进行网上开庭和网上调解,让双方当事人足不出户就能参加庭审或者参加由法官组织的调解,确保疫情期间为企业提供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提高了审判效率。
上半年,开展网上开庭50次,审判业务部门和信息化技术等部门协同配合,通过微信视频庭审审理了一起法定继承纠纷案件,这也是我院在疫情防控期间敲响的在线庭审“第一槌”。在微信上对当事人提交的证据进行了交换和确认,确保了审判工作正常进行。执行局法官姜福义在第一审判法庭为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搭建了“网聊”平台,通过网上执行,顺利执结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下半年,全院法官干警和工作人员将在长春林区中级法院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聚力,发扬连续奋战、攻坚克难精神,保持担当作为、真抓实干的作风,按照上级法院的各项工作部署要求,进一步发挥审判职能,全力服务林区社会大局;进一步落实便民举措,努力践行司法为民;进一步深化司法改革,着力提升审判绩效;进一步强化监督管理,合力推进公正司法,将以更加昂扬向上的精神、百折不挠的意志、尽心尽责的态度、求真务实的作风,埋头苦干,砥砺前行,能动履行司法服务职责,为实现吉林法院高质量发展,为决胜全面小康、建设幸福美好、平安林区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0-11-05 10:5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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