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江源林区基层法院全体法官干警和其他工作人员在长春林区中级法院的正确领导下,在林区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省委十届八次全会、十一次党代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高级法院、长春林区中级法院的工作安排部署,紧紧围绕“公平正义”工作目标,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题,以加强纪律作风建设为载体,继续夯实基础、提升能力,依法履职,进一步深化司法改革,全力推进审判执行等各项工作,努力为林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上半年共受理各类案件69件,审执结55件,案件综合审结率为79.71%,无超审限案件和错案。
一、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危害林区社会安全和社会稳定犯罪,依法严厉惩处各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
截止6月26日,共受理刑事案件25件,被告人36名。其中,涉林案件18件29人;交通肇事2件2人;危险驾驶2件2人;盗窃2件2人,寻衅滋事1件1人。已审理结20件,案件审结率为80%,对28名被告人作出有罪判决,其中,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以上五年以下的被告人5名;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以下被告人7名;判处拘役被告人2名;判处有期徒刑缓刑被告人10名;判处管制刑被告人1名;单处罚金被告人3名。
积极关注环境司法实践,积极探索刑事案件生态补偿制度,继续依法对涉林刑事案件开展“复绿补种”工作,上半年刑事审判法官主持调解,符合“复绿补种”条件的7件案件11名被告人与受损企业达成调解协议,签订“复绿补种协议”11份,督促“复绿补种协议”履行6份,共补种3年以上生长期红松树苗855株。5份协议因判决生效时已错过植树季节,已将补种时间限定在2018年5月前。
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充分发挥环境司法职能作用,共同维护好辖区内森林生态安全,按照长春林区中级法院统一部署,6月5日“世界环境日”当天上午,组织政治处和刑事审判庭的法官来到辖区三岔子林业局那尔轰林场所在地那尔轰镇开展主题为“关注生态司法,共护绿水青山”的法治宣传活动。活动现场,设立横幅两幅,宣传展板两块,向过往群众发放印有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环境方面的指示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具体运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关于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犯罪的法律法规以及推进刑事案件“复绿补种”方面相关知识的宣传单500余份。长春林区中级法院和辖区三岔子、湾沟两个林业局、本院有关领导到现场参加了法治宣传活动。当天吉林电视台“吉林新闻联播节目”报道了法治宣传情况。
二、充分发挥民事审判职能作用,依法妥善审理各类涉民生案件,切实强化民生利益保障
截止6月26日,共受理各类民事案件31件(含旧存4件、诉前保全案件1件),审结27件,审结率为87.1%,法定审限内结案率100%。其中,民事审判庭受理15件(含旧存2件)审结12件,结案率为80%;湾沟法庭受理16件(旧存2件)审结15件,审结率93.75%。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案件9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18件,其中,民事审判庭适用普通程序审理8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4件;湾沟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审理1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14件。已结案件中,判决案件7件;调解结案13件;撤诉案件6件,调撤率达到了73.08%。其中,民事审判庭判决4件;撤诉1件;调解7件,调撤率66.66%,湾沟法庭判决案件3件;撤诉案件5件;调解案件6件,调撤率达到了78.57%。上诉案件3件,1件被维持原判,另2件正在二审审理中。
上半年,民事审判庭审结一件民事再审案件,原审判决被撤销,当事人对再审判决结果均服判息诉。针对此案在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我院及时向涉案的企业下发了司法建议书。该案的审结,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化解了一件困扰我院多年、且被上级法院督办的长期未执结的案件。
积极加强智审1.0办案软件系统的学习和应用。上半年,民事领域的员额法官、及司法辅助人员积极大胆尝试智审1.0办案软件系统的学习和应用,现在每一起新收案件的诉讼文书及法律文书编写,均在该软件系统中应用。
积极推进家事审判改革的试点步伐,为探索建立家事审判体制机制积累经验。上半年,湾沟法庭按照家事纠纷审理程序审理家事纠纷案件5件,其中,婚姻纠纷案件4件,变更抚养关系纠纷1件,判决结案2件,调解结案2件,撤诉1件。在家事审判改革方面着重开展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第一,转变了审判理念。一是转变机械遵循辩论主义和处分原则的财产纠纷审判思路,根据家事诉讼对法官职权干预的特殊需求,强化法官的职权探知、自由裁量和对当事人处分权的适当干预。二是转变偏重财产分割,财产权益保护和身份确认的审判理念,对当事人的保护要从身份利益、财产利益延伸到人格利益、安全利益和情感利益。在准确诊断婚姻状况的基础上,注意区分婚姻危机和婚姻死亡,积极化解婚姻危机,正确处理保护婚姻自由与维护家庭稳定的关系。三是转变单纯强调审限内结案,忽视矛盾纠纷化解的审判理念,适当放宽婚姻家庭案件的审理期限,为彻底化解纠纷和修复家庭成员心理创伤提供条件。要将审判的战线延长,重视结案后的延伸服务,真正为民解忧,避免因短期化、简单化处理矛盾纠纷而造成矛盾纠纷转化升级。
第二,成立了家事法官专业队伍。根据上级法院改革试点要求,我院结合本院审判实际,成立了专门的家事法官队伍,家事审判专业法官队伍由民事员额内法官兼任,成员由4位员额内民事法官组成。
第三,家事法庭基础硬件设施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
目前,专门审理家事纠纷的家事审判法庭已在湾沟法庭投入使用。
第四,家事审判遵循的理念与诉讼原则。我院安排家事审判经验丰富、综合素质高、协调能力强并善于做群众工作的审判人员对家事案件进行审理。家事审判法庭本着“先理念后实践”的原则,按照家事审判工作特点着手以下四种观念转变,即:审判理念由单纯审理判决转变为修复感情、弥合亲情为主;审判方式由原来的对抗式转为叙事式;工作机制由原来法院单方转变为社会合力;关注重点由原来的以财产分割为主转变为关注未成年人、妇女、老人合法权益,统筹推进家事审判工作的开展。家事法官在审理家事案件过程中,在认真贯彻执行民诉法规定诉讼程序时,又坚持兼顾家事案件审理的重要原则:一是强化法官职权干预原则,加大法官依职权调查取证力度。二是以不公开审理为原则,公开审理而为例外。三是实行当事人亲自到庭原则。四是贯彻调解优先原则。五是设置冷静期制度,适当放宽审限。五是贯彻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
第五,积极参加家事审判改革交流培训。上半年,在已有一名员额法官参加咨询师资格培训的情况下,又选派一名员额法官参加国家三级心理咨询师考试资格培训,为家事审判改革工作试点的进一步开展奠定了基础。
第六,倡导和谐司法,认真审理好家事纠纷案件,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和老年人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家事纠纷历来是民事审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的稳定直接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发展,直接影响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开展。家事纠纷的审理直接关系到家庭成员的权益,特别是妇女、儿童及老年人的权益直接受到影响。民事法官们在工作中本着“稳定、合法、公正、高效、满意”的原则,凭着耐心细致、认真负责的工作作风和态度,及时、妥善地审理了此类纠纷,尤其是涉及抚养、扶养、赡养纠纷,有效地维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和生活保障。为林区的稳定和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第七,着力创新家事审判工作方法。一是设置人身安全保护令预警机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于2016年3月1日实施以来,家事审判法庭以多种形式深入场区、社区发放宣传单、张贴宣传画,广泛宣传,并与当地公安、社区建立人身保护令预警机制,对发现家暴行为,告知当事人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及时保护当事人的人身权利。二是试行设置离婚案件冷静期。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经双方当事人同意,设置一定期限的冷静期,法院根据案情决定轻重缓解,当快则快,亦缓则缓。有6件离婚案件通过设立冷静期缓和了矛盾。三是建立家事案件财产申报制度。对于涉及离婚析产的案件,法庭向当事人送达《家事案件当事人财产申报表》。当事人应在举证期限届满前填写,要求双方当事人全面、准确地申报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形成的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有关状况。四是建立离婚生效证明制度。为防止当事人个人隐私泄露,我院针对离婚纠纷案件中最终解除婚姻关系的,除裁判文书外,另行发放统一制作的离婚证明书,证明书中只写明离婚案件当事人身份、案件类型、案号、法院判决生效时间等要素,加盖公章,最大限度保护当事人隐私权。
探索多元化调解解决纠纷的方式方法,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去年,在湾沟林区与富林社区、长林社区、湾沟森林公安局建立了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开展工作基础上,今年,湾沟法庭本着调解贯穿诉讼始终的原则,不断完善和加强诉调机制建设,一是对诉前调解,先行介入、主动参与;二是对诉中调解,经当事人同意,先交社区调解组织进行调解,并将调解结果交与法庭,法庭对调解达成协议的予以司法确认,未达成协议予以立案。三是对诉后调解,进行诉后走访、调查,做好当事人息诉服判工作。今年上半年,湾沟法庭与湾沟森林公安分局第一派出所诉前调解两件相邻关系纠纷。一件是:王某与邹某两家因房屋排水问题发生纠纷,邹某酒后将王某房屋屋瓦砸碎,房屋漏雨造成王某财产损失,经派出所多次调解未果,王某前来告诉,法庭工作人员邀请社区民警去现场查看时,因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造成许多群众围观,在通知双方当事人法庭进行调解时,双方均表示不同意调解,事后,法庭人员利用下班时间分别到双方当事人家中做他们的思想工作,促使双方和解,邹某赔偿王某1350元。另一件是:秦某与张某因相邻地界问题发生纠纷,经派出所调解未果,向法院提起诉讼,法庭工作人员邀请社区民警去现场查看并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张某提出要秦某将扒到的仗子恢复原状,秦某不同意,在场的法庭人员和社区民警一起动手帮忙恢复,使一起纠纷得到圆满解决。上半年,通过调解组织调解案件4件。
三、以及时有效地实现当事人合法权益为目的,不断推进执行工作
大力开展执行工作,全面推进“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并取得了较好的成果。
上半年,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13件(含旧存3件),其中财产保全2件,恢复执行2件,普通执行9件,执结8件,结案率61.54%,平均执行期限90天,申请标的额1554059.27元,实际执行标的32525.00元,依法拘留1人,依法维护了法律权威。
今年3月,执行人员查询到了两件沉积多年的案件被执行人有财产信息,经院领导批准,执行人员远赴北京、山东两地,经过不懈努力,两件沉积多年的执行案件圆满结案。
今年6月,我院成立了清理沉积多年终本执行案件领导小组,对历年来以终本方式结案的执行案件重新排查、梳理,并分成三个执行小组,重新对这些案件的当事人进行财产调查,对有财产可供执行的当事人予以执行,对有财产可供执行而拒不履行的当事人,坚决强制执行,必要时依法追究相关当事人刑事责任,这项工作开展以来,已经结案2件,取得了非常良好的效果。
今年下旬,按照上级法院要求和有关标准,经过精心设计,精心组织施工,一个40多平方米的执行指挥中心正式建成并投入使用,为今后上下级法院联动,更好地开展案件执行工作提供了保障,打下了坚实基础。
四、加强立案、信访接待和审判监督等各项工作
立案庭严格按照立案登记制等规定要求,本着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热情服务,做到及时立案、及时审查、及时移交,并不断探索完善立案登记制度,切实做到有案必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案件案号的若干规定》及有关要求,严格按照要求,规范案号,统一案号立案,上半年,共受理、移交案件65件。电子法院网上立民事案件12件,网上立案率达92.3%,网上送达受理通知、应诉通知等法律手续70人次,所有移交的刑、民案件全部就立案材料制作了电子卷宗,既做到移交规范,又方便了业务庭下一步案件审理。接待群众来访58人次,解答法律咨询26人次,化解诉前纠纷2件。案件当场立案率达到了100%。做到每一件案件都有案件材料移交清单,都能做到及时预收诉讼费用,都能做到受理案件通知书及时送达当事人,都能严格按照审判管理流程做好立案工作。
继续完善了诉讼服务中心的功能建设,进一步丰富便民利民举措,年初,在立案大厅原有服务设施基础上又设置了案件自助查询机、信访调解室。
下大力气做好涉诉信访工作,努力化解每一个信访人信访诉求,坚决防控发生信访案件。认真接待来访群众,对信访人提出的信访诉求有理有据的答复,释理说法的同时耐心开导。如于某某要求恢复执行信访案,在院领导的指导并参与下,法官们多次约谈于某某做耐心疏导工作,调查于某某反映的程序问题。经过耐心细致的工作,根据查明的情况,对于某某的要求恢复执行申请作出了有理有据的答复,最终,于某某接受了答复,息诉罢访。同时,按照上级法院要求,在全国两会期间,派出一名副院长到北京做会议期间的维稳工作。经过全院法官干警的努力,今年,无任何信访问题的发生。
切实履行审判监督工作。上半年,审判监督庭共评查案件55件,其中,刑事案件20件,民事案件27件,执行案件8件,对发现的问题全部进行了整改。继续开展了数字法院、电子法院的技术和使用指导工作,确保了全院计算机等信息化设备的正常运行。
圆满完成建院以来电子卷宗复查及整改工作。6月8日至13日,我院抽调30人开展电子卷宗复查、纠错工作,对1982年以来至今的诉讼案件电子卷宗进行回头看整改工作,全体人员加班加点,夜以继日在预定时间内完成了电子卷宗的宗复查及整改工作。
认真完成上网裁判文书质量评查工作。根据上级法院及我院《关于落实上网裁判文书质量评查工作的方案》要求,对2016年10月1日以来本院已上网的裁判文书进行文书质量评查。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根据时间节点安排,加班加点,认真完成了自查阶段本院刑事、民事全部裁判文书的评查,互查阶段的省内对白河林区基层法院刑事20份裁判文书、民事50份裁判文书的评查工作,根据评查结果每一份文书形成《裁判文书评查表》和评查分析报告及被评查法院的综合报告。这次评查工作既是一次照镜子的过程,也是学习提高的过程,通过评查发现了不足和差距,为我院裁判文书质量的提高,法官办案能力的提升起到了积极作用。
五、以加强作风建设为突破口,努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法官干警队伍
(一)加强院级领导作风建设,以正义带正气。院主要领导带领院党组班子坚持学习政治理论,用较高的政治觉悟约束自身的表现,时刻展现正面的形象于群众面前。坚持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有计划、有目的制定学习规划,保证学习质量和效果,端正学习风气,上半年,党组理论中心组开展学习活动2次。坚持了民主集中制原则和“三会一课”制度,上半年召开党组会7次。
(二)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切实发挥党组织的作用。按照上级党组织的要求,大力加强党组织建设,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教育广大党员和全体法官干警要切实运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要贯彻落实好《准则》、《条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内监督。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学习活动,形成良好的学习风气。为纪念党的生日,6月24日,组织全体党员到杨靖宇密营开展了“缅怀先烈,不忘初心”活动,在杨靖宇烈士纪念碑前,全体党员举起右手重温了入党誓词。为迎接党的生日,6月27日,主持全院工作的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刘典国以“不忘初心话党史”为题,为全院法官干警和其他工作人员讲了一堂生动的党课。院工会为每位法官干警和工作人员订制了生日蛋糕。“五、四”青年节组织青年干警观看了革命历史题材影片,激发了广大青年干警的爱国热情和爱岗敬业精神。
(三)切实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为进一步推进本院作风建设,整肃纪律作风,规范司法行为,提升司法公信力,进一步巩固“基础建设年”和“审判业务能力提升年”活动成果,按照长春林区中级法院部署要求,今年一月开始,在全院开展了“作风建设年”活动。
1、领导重视,全员参与。院党组高度重视“作风建设年”活动,把此项活动纳入到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到对各部门及法官干警的绩效考核之中,与审判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并作为今年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形成了院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院领导督促抓,相关部门负责人具体抓的良好局面。
首先召开了党组会议,专题学习了《长春林区中级法院关于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针对本院审判工作实际,讨论制定了《江源林区基层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确定了坚定理想信念,改进思想作风;端正学习态度,切实改进学风;增强责任意识,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廉洁意识,整顿纪律作风;树立大局意识,强化领导作风等五个方面的工作重点和思想作风、改进学风、工作作风、纪律作风、领导作风等五个方面、每个方面三个内容的工作措施,规定了学习动员阶段、分析查摆阶段、集中整改阶段、总结提高阶段的时间节点。
成立了以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刘典国为组长,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高峰,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战殿有为副组长,其他三位党组班子成员为成员的“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成立了以监察室主任宋长富为主任,政治处干部姜伟哲为副主任,院各部门为成员单位的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此基础上于2月22日,召开了江源林区基层法院“作风建设年”动员大会,会上,传达学习了《长春林区中级法院关于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江源林区基层法院关于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刘典国同志代表院党组在动员大会上做了动员讲话并提出了要求,一是要加强领导,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院作风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对作风建设活动实行统一领导,领导班子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在作风建设上做出表率。确保全体法官干警及其他工作人员人人受到触动,人人受到教育,人人得到提高,确保作风建设取得实效。二是全体法官干警要自觉深刻认识作风建设活动的重要性,严格按照活动方案要求,积极投入到活动中来,下大力气解决自身存在的作风问题,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三是各部门要把此项活动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提高认识,认清责任,精心组织,严格要求,把握关节,务求质量。四是院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做好活动各项具体工作的推进落实工作和活动各节点的材料收集整理以及指导工作。
2、认真组织学习,提高思想认识。坚持统筹兼顾,确保学习、工作两不误。制定了学习计划,每人一本专用学习笔记,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专题讨论与辅导学习相结合,认真学习了党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的讲话精神,重点学习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新修订的《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法官行为规范》和新制定的中国共产党《人民法院文明用语基本规范》,每名法官干警还撰写了学习体会。
利用周一早会,对法官干警进行了辅导学习和学习讲评。通过学习,统一了思想,提高了全体法官干警的思想意识和开展好活动的自觉性。
3、广泛征求意见,分析查找问题。各部门召开整顿查摆会议,采取民主评议、自查与互查、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方式,深入查找自己在司法理念、宗旨意识、群众感情、司法作风、精神状态、执法行为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进行自我剖析,形成了部门和个人自查报告。通过梳理,归纳为几个方面:一是有的干警宗旨意识不强、群众观念淡漠、服务意识差,没有时刻把人民群众放到心上;二是有的法官办案不注重“三个效果”的统一,存在就案办案、机械办案的做法,不能实现案结事了,易引发涉诉信访;三是部分法官司法能力不强,驾驭庭审的能力不强,化解纠纷的办法不多,缺乏办理大案、难案的智慧;四是有的法官责任心不强,不尽责,作风拖拉疲沓,办事效率低下;五是有的干警思想僵化,不思进取,凭经验办事,工作方式方法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六是有的法官面对执法风险和办案压力,存在畏难情绪,办案放不开手脚;七是有的干警司法礼仪不规范、说话不文明,“冷、硬、横、推”的现象依然存在;八是个别法官把个人利益看得重,无私奉献意识差,价值取向存在偏差,缺乏职业操守;九是有的干警执行制度不力,慢作为、违反规章制度的现象时有发生;十是个别法官廉洁自律意识没有入心入脑,自我约束力差,违法违纪苗头性问题依然存在。
我们还针对司法服务特点,深入辖区基层单位,深入群众,了解林区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听取林区基层单位和群众的意见建议。3月9日,刘典国同志带队深入湾沟林区内林场,征求林区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林区干部群众对湾沟林区设立人民法庭方便林区职工群众诉讼表示满意。
4、认真落实整改,切实转变作风。针对查摆出来的问题,每个人和各部门制定了整改方案。同时,我院院坚持以解决突出问题为突破口,把整改贯穿于活动始终,认真落实边查边改,对查找出来的问题,具备整改条件的,不等不推,及时制定措施进行整改,以整改的成效检验活动的成效。目前主要解决了个别干警作风漂浮问题。院督查组在院机关和湾沟法庭进行了4次督查,针对个别干警工作责任心不强、随意离岗、脱岗问题,进行了作风整顿。
整改工作正在进行当中,我们将有对具体明确的整改意见,迅速整改落实。不能马上整改的,将制定计划限期整改。我们还将坚持以检查促整改,院机关作风建设工作办公室将对各部门整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通报,检查发现整改不合格、没成效的,坚决要求重新整改。
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们将查找不足,继续按照中院部署要求,按照本院制定的《作风建设年实施方案》,深入开展整改工作,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真正解决问题,努力推动各项审判工作再上新台阶,有新发展。
上半年,法庭1篇经验介绍材料在长春林区民事审判工作会议上交流。本院编发《法院信息》18期,采用稿件19篇,采用政治处稿件12篇(2篇合作);采用刑事审判庭稿件3篇(2篇合作);采用执行局和法庭各2篇;采用立案庭、司法警察大队各1篇、被长春林区中级法院《信息》采用稿件1篇;被《三林报》采用稿件1篇。
上半年,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还很多不足之处,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克服和改进。一是重审判业务,忽略归纳、总结、宣传、调研工作的开展,缺乏主动性和创造性;二是法官司法能力水平不高,对现代司法理念理解的不够到位,大局意识不够强,业务知识不丰富,在处理新型案件时找不着处理问题、矛盾的突破口,在适用法律上有难度,有待于加强理论学习。个别案件受一些客观因素影响,虽不超法定审限,但战线过长,影响司法效;三是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与当前党和人民的要求尚有一定的差距,司法为民服务意识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四是法院信息化应用系统不够熟练,有待进一步学习。数字法院应用平台、审判流程公开平台、裁判文书公开平台、吉林电子法院平台、智审1.0软件系统的相互融合与应用的熟练程度还有一定的差距,受主客观因素影响,审诉辩、云会议的应用还不熟练,应用不广泛。
今年1月,省高院寇昉院长提出了紧紧围绕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看得见、信得过、等得起、实现得了的公正的“一个目标”,牢固树立服务、创新、为民、监督“四个理念”,重点做好十项工作任务即一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大力加强党的建设。二要加强意识形态工作,旗帜鲜明开展意识形态斗争。三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服务保障吉林振兴发展。四要牢固树立深度忧患意识,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五要大力开展执行攻坚,确保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六要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创新完善司法便民利民措施。七要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进一步提高司法公信力。八要大力推进电子法院升级,加快智慧法院建设。九要坚持从严治院、从严管理,加强过硬队伍建设。十要着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夯实人民法院工作根基。为我们指明了新的一年乃至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方向和目标,我们一定要按照寇昉院长“一个目标”、“四个理念”、“十项重点工作任务”的要求部署,继续抓好审判执行等各项工作,大力弘扬奋发有为、埋头苦干的精神和作风,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要求,尽快破解工作中遇到的难题、补齐短板,努力适应人民法院司法事业发展需要。今后,将着力服务林区发展新常态,进一步增强司法服务的主动性和针对性;着力落实公正司法、为民司法新要求;着力开展学习适用新颁布的法律、法规活动,以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确保实现让人民群众看得见、信得过、等得起、实现得了的公正;着力提升队伍建设新水平,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林区法官干警队伍;着力树立法院和法官良好社会形象,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着力推进司法公开、信息化和电子化法院、智慧法院建设,不断提高审判等法院各项管理水平。
时间过半,时不我待。我们江源林区基层法院有决心和信心在长春林区中院的正确领导下,凝心聚力,求真务实,能动履行司法服务职责,善作善成,努力为“十三五”期间林区社会经济发展、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平安林区建设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17-10-10 12:2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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