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是组建江源林区基层法院后,结束了三岔子、湾沟两面办公、借房办公历史的第一年,也是新的院领导班子开展审判工作的第一年。一年来,江源林区基层法院在林区中级法院的坚强领导下,在辖区两个林业局党委、林业局和江源区人大常委会及江源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各级政法会议、法院工作会议安排部署,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创建全国一流法院”和“提升审判业务能力年”活动为载体,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积极推进并不断夯实审判工作、信息化建设、办公装备现代化和电子法院建设等各项基础,努力促进全院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有新进展。
截止12月30日,共受理各类案件212件(包括旧存18件),与去年同期相比受理案件数上升了37.59%,审(执)结200件,综合结案率94.34%,无错案和超审限案件。
一、依法履职尽责,努力维护林区社会稳定
充分发挥林区法院职能作用,通过依法开展各项审判工
作,促进林区社会经济发展,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突出打击重点,依法从重从快严厉打击涉林犯罪,全面推行涉林刑事案件“复绿补种”工作。刑事审判庭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切实维护公共安全的若干意见》以及上级法院有关刑事审判工作相关规定,不断完善和落实刑事审判工作机制,坚持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相统一,严格贯彻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刑事审判制度。全年,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50件,被告人59名(旧存2件,被告人7名),审结49件,案件审结率98%。判处被告人58名(未结1件,被告人1名),其中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1名;三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11名;三年以下有期徒刑13名;拘役刑5名;有期徒刑缓刑12名;管制2名;单处罚金12名;免于刑事处罚2名;还受理并驳回刑事申诉案(贪污)1件,申诉人1名。
依法保护林区生态资源,促进林区生态平衡发展。按照长春林区中级法院关于“严厉打击非法占用林地等涉林违法犯罪专项活动”的统一部署,严厉打击毁林犯罪和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全年审结,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16件,判处被告人22名;盗伐林木案件13件,判处被告人17名;非法狩猎案8件,判处被告人8名;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3件,判处被告人3名;玩忽职守案1件,判处被告人1名。10月24日,对检察机关起诉到本院的涉嫌非法狩猎犯罪的6件案件的6名被告人依法改变了强制措施执行逮捕。10月26日,用一天的时间集中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以非法狩猎罪分别判处六被告人有期徒刑十个月至拘役四个月不等的刑罚,狠狠地打击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的嚣张气焰。
为使遭受损害林地的植被得到最及时、最有效恢复,今年伊始,按照吉林省长春林区中级法院、吉林省人民检察院长春林区分院、吉林省森林公安局《关于推行涉林刑事案件“复绿补种”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要求和今年3月长春林区中级法院在江源林区基层法院召开的由三岔子、湾沟两个林业局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复绿补种”工作座谈会会议精神,江源林区基层法院与辖区三岔子、湾沟两个林业局密切联系,相互配合,两个林业局分别制定下发了涉林刑事案件“复绿补种”工作职责实施方案,方案明确规定,在涉林刑事案件审查诉讼期间,由林业局有关部门代表林业局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向被告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以及“复绿补种”工作相关程序和要求。
为实施好“复绿补种”工作,今年春季造林期间,江源林区内三岔子林业局和湾沟林业局两块“复绿补种”基地分别正式挂牌建成。今年春天,江源林区基层法院判决的6件涉林案件的刑事被告人全部承担了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达成复绿补种协议,并分别由三岔子林业局完成了5件涉林案件复绿补种红松树苗1300棵,绿化面积22000多平方米,由湾沟林业局完成了1件涉林案件复绿补种红松、水曲柳树苗8600棵,绿化面积26000多平方米的“复绿补种”工作。全面实施涉林犯罪案件“复绿补种”工作,不仅是一个良好的开端,积累了经验,更是为依法有效保护国家森林资源,有力打击毁林犯罪,确保林区青山常在,绿树成林探索出了一条有效途径。由于“复绿补种”工作必须春天来完成,所以今后每年春天,将继续督促并配合两个林业局有关部门完成达成的复绿补种协议,切实把这项工作抓实抓好。
——健全诉调对接体系,积极开展家事审判试点工作。 全年,共受理各类民事案件92件(旧存15件),审结84件,结案率为91.3%,案件调撤率为73.4%。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案件11件。坚持依法妥善审理涉民生案件和涉企案件。探索并实践利用电子法院平台开展审判工作,网上审、诉、辩审理案件6次;网上证据交换2次。积极做好息诉服判工作,审结的案件中没有发生申诉、信访案件。
民事审判工作坚决贯彻以调为主,调判结合,当调则调,当判则判的工作方针,健全诉调对接体系,有效发挥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作用,努力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一是强化诉讼调解职能,全面贯彻调解精神和原则,把调解工作贯穿于审判过程的各个阶段。法官们在工作中注重抓住案件的争议焦点与突破口,把握当事人的心态,针对不同情况拟定不同的调解方案。在工作中坚持讲事实、摆道理,耐心说理,坚持话不偏、语不躁,文明执法,力求实现案结事了的理想效果。二是建立诉调对接体系,以充分发挥多元化调解解决纠纷机制的作用。上半年,按照上级法院的要求与部署,结合辖区特点,主持全院工作的刘典国副院长带领分管院领导、民庭、法庭和立案庭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多次深入辖区走访,与林业企业党委及辖区地方政府、社区、公安机关进行沟通、协调、座谈,开展民事诉调对接工作。6月22日,组织并邀请湾沟林业局党委和党委政法委领导、湾沟社区两名社区干部、湾沟森林公安局负责两个社区的两名片区民警在湾沟法庭会议室召开了诉调对接座谈会。与会人员群策群力,针对诉调对接体系的建立与完善,纷纷献言表态,形成共识。会议的成功召开标志着具有林区审判特点的江源林区法院诉调对接体系网络格局基本形成,为江源林区基层法院利用诉前、诉中、委托调解等方式妥善化解民事纠纷矛盾,探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延伸司法服务,奠定了基础。今年,湾沟林区经非诉调解解决民事纠纷案件4件。
今年,上级法院将江源林区基层法院作为家事审判试点法院,根据湾沟林区辖区内有两个社区的实际情况,决定在湾沟法庭设立一个家事审判法庭,开展家事纠纷审判工作。院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家事审判法庭建设,多次深入到湾沟法庭现场办公,协调解决建设问题。五月底,一个专用于家事案件审判,彰显和谐、温馨氛围的家事审判法庭在湾沟法庭建成投入使用。按照家事纠纷审理案件程序,今年已审结家庭婚姻纠纷案件5件。
今年1月4日正式开展审判工作的湾沟法庭以“公正、廉洁、为民”的人民法庭庭训为目标,不断提高司法能力和为民服务水平。今年春天,湾沟法庭诉讼服务中心建成后,加强了立案接待窗口建设,为当事人准备了书写材料区、接待区,配备了电脑、复印机等设施,免费提供《诉讼须知》《诉讼风险告知》《民事起诉状(样式)》等多种诉讼指导材料。法庭安排两名接待人员,负责信访接待,解答法律咨询,收转诉讼材料,诉前调解,文书送达,判后答疑,查阅案件档案,指导当事人进行网上立案、网上案件查询等工作,今年已有8件案件在网上立案,法庭的法官干警努力让辖区百姓到法庭后“少跑一次腿、少费一点心、少找一个人、少等一分钟”,努力践行法庭为民、便民的宗旨。
——全面提升执行工作绩效,努力保持执行工作良性循环。12月30日上午,办公大楼改造后执行局正式挂牌。执行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暨执行案款清理工作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推进执行工作规范化进程,全面提高执行工作质效。今年,受理执行案件68件(旧存1件),其中,刑事罚金财产刑27件;借款合同纠纷19件;追缴违法所得5件;财产保全纠纷4件;买卖合同纠纷3件;合伙协议纠纷和健康权纠纷各2件;合同纠纷、婚姻家庭纠纷、人格权纠纷、抚养纠纷各1件。执结65件,其中,强制扣划、提取执结22件;当事人和解履行7件,案件执结率95.59%。在本院司法公开网登录失信人员8人。当事人申请标的额8,468,372.66元,执结标的额675,979.00元。执行案款清理工作结束。继续保持了执行工作良性循环的有利局面。
在执行一件合伙协议纠纷案中,针对被执行人隐匿财产无法执行的局面,派出两名法官去山东省等地调查被执行人财产,经过细致工作,成功查封了被执行人的一处房产,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利,维护了法律的尊严。
按照省高院和林区中院统一部署要求,于8月12日起开展了刑事财产刑案件专项执行行动,院党组高度重视此次执行工作,召开专门会议研究部署,抽调本院部分司法警察到执行局成立了两个专项执行小组,每个小组配备一台车辆。在摸清2013年以来本院刑事财产刑未执行案件底数的基础上,通过网上立案程序将27件涉及刑事财产刑案件移送到执行局,分到两个执行组执行。两个执行组的执行干警星期日不休息,起早贪黑,辗转省内和黑龙江、山东、河北多地,在一个月的时间里,将被执行人全部找到位,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告知了拒不执行的法律后果,今年,已执结26件。
——发挥窗口作用,全面开展立案工作。立案庭严格按照立案登记制等规定要求,热情服务,做到了及时立案,及时审查,及时移交。全年,受理、移交案件157件(不含湾沟法庭37件),其中,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立案并审结9件(法庭5件)。立案庭和湾沟法庭各受理并审结非诉保全审查案件1件。接待群众来访146人次,解答法律咨询67人次,化解诉前矛盾纠纷5件。坚持认真细致做好各类案件的立案登记及内网录入工作。能严格执行《民事案件案由规定》和《诉讼费用交纳办法》,遵照案件管理标准化要求,理顺法律关系,正确确定案由,高质量、高效率、及时、准确、无误的录入案件,在案件送达业务庭的同时完成开庭排期,并在LED显示屏上予以公告。能积极引导当事人进行网上立案,除刑事一审案件外,基本实现了以网上立案替代现场立案,全年网上立民事、执行案件55件(法庭8件)。案件当场立案率达到了100%。不断提高案件网上立案效率,加大了吉林电子法院服务功能的宣传,方便了当事人诉讼。
充分发挥新建成的诉讼服务中心的服务功能,努力做到服务在前,服务在先。设置了立案、接待窗口和信访调解室;摆放了各类起诉状样本;购置了案件自动查询机、网上立案计算机、书写桌椅、饮水机;为来访当事人订阅了人民法院报。
重视加强信访工作,建立了上诉、信访及卷宗移转台帐。坚持对信访人提出的信访诉求有理有据地答复,释法说理的同时耐心开导。同时,密切配合案件承办法官做诉讼当事人息诉服判工作,密切关注当事人及来访群众的热点、焦点问题,努力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解决,尽最大努力杜绝当事人到市、省、北京上访。
——加强审判监督和审判管理工作。以确保案件审判质量
为目的,开展审判监督工作。全年,审判监督庭审结刑事当事人申诉审案件1件;评查刑事案件41件;民事案件63件;执行案件23件。对所评查的案件做到了有登记,有记载,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责任人全部进行了整改,归档案件评查率达到了100%。
以全面加强数字化、电子化法院建设为契机,开展审判管理工作。在院主要领导的安排指挥下,邀请省院技术处的同志来院对计算机应用系统知识进行“面对面”,“手把手”培训辅导,然后,再由审管办负责协调计算机操作骨干,分别对干警进行第二次、第三次等多次个别指导培训,使全体法官干警基本掌握了数字法院、公文处理系统、卷宗扫描、录入、电子卷宗制作等计算机应用系统的操作。今年,审管办举办裁判文书上网集中辅导和卷宗扫描、录入、电子卷宗制作集中辅导各3次,参加培训学习42人次;进行电子卷宗如何检查、如何改错集中辅导1次,参加培训学习8人次;集中辅导公文处理系统使用3次,参加人员21人次。同时,认真、准确、及时、圆满地完成了司法统计报表、撰写审判动态分析等工作。
——认真完成上网文书质量评查工作。根据上级法院和本院《关于落实上网裁判文书质量评查工作方案》要求,组织员额法官对2015年1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期间已经上网的裁判文书进行质量评查。在规定的时间里,较好地完成了对本院10份裁判文书的自查,对本省临江林区基层法院10份、省外黑龙江省三家法院15份刑事、民事、行政共35份裁判文书的评查工作,按要求,对评查的所有案件制作了《裁判文书评查表》,撰写了评查分析报告。这次评查既是一次“照镜子”,又是一次学习提高的机会,通过评查发现了我们的不足和差距,为今后我院裁判文书质量的提高,法官办案能力的提升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
——全力完成电子卷宗制作工作。今年4月中旬,按照上级法院要求,开始对1982年建院以来至2010(2010年以来卷宗录入工作已经于去年完成)年度所有案件卷宗进行扫描、录入、制作电子卷宗。为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完成此项工作,抽调了所有能抽调的人员投入到了此项工作之中。院领导带领同志们一丝不苟,认真操作,加班加点赶进度,11月初,提前完成了这项工作任务,8033件各类案件10822册卷宗已全部录入完毕,受到了上级法院领导和有关部门的好评。
二、围绕大局,能动司法,努力为林区社会提供最佳司法服务
坚持围绕大局,能动司法,全面贯彻落实《长春林区法院关于为长春林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工作意见》,全面落实为民服务各项措施,努力为林区社会提供最佳司法服务。
——积极为辖区企业提供司法服务。今年,主持全院工作的刘典国副院长带领法官多次深入到辖区三岔子、湾沟两个林业局以及林业局的基层单位进行走访、座谈、调研,积极主动地为辖区企业答疑解惑,指导企业依法经营、依法护林、弥补漏洞、正当维权。刘典国副院长还分别与两个林业局的副局长组成小组,分别包保了两个林业局的两个林场的护林防火和森林管护工作。选派行政审判庭杨军庭长到湾沟林业局,以《涉林案件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为题,为湾沟林业局70多名机关和基层单位干部进行了宣讲,法官们努力发挥为林区社会服务的职能作用,受到了的企业的欢迎和称赞。
4月14日,召集辖区两个林业局有关领导和辖区内省森工集团两个成员单位、两个林业局控股企业、一个民营企业的负责人参加了在本院召开的长春林区中级法院《开展服务林区经济社会发展座谈会》,长春林区中级法院副院长姜福友、研究室主任邢兆巍听取了各位企业领导对林区两级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了解了江源林区内各企业的司法需求和林区法院和林区内企业诉调对接工作的现状和需求点、以及因林区禁伐、改革引发或可能引发的涉及稳定的问题现状和趋势等情况;了解了林业企业和民营企业与外界产生纠纷、与内部员工产生纠纷、员工之间产生纠纷的现状和林区毁林开垦、非法侵占和破坏森林资源,以及污染环境、非法猎杀野生动物、乱采滥挖矿产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的现状和预防打击办法。
——积极开展送法进林场活动。充分发挥司法能动性,竭力营造林区社会良好的法治环境。面对着国有林区全面停止商业性采伐,传统经营模式改革转型,林区社会诸多矛盾突出的局面,在院党组的组织安排下,今年一月份,分管法庭的院领导带领湾沟法庭全体法官干警深入到辖区湾沟林业局四平林场开展“送法进林场”活动,受到当地干部群众的欢迎和好评。在林场会议室法官们向林场干部群众系统全面地讲解和演示了网上立案、网上咨询、网上查询等相关法院诉讼知识;就林场近几年发生的关于劳动争议、林地沟系承包、邻里关系纠纷等常见民事纠纷,进行以案讲法,还向广大群众宣讲了近期颁布实施的法律法规,增强了林场职工家属懂法、守法、用法、维权意识,法官们还和林场管理人员就如何规范企业用工行为进行了深入探讨和交流。
——努力让林区百姓感受到司法温暖和人文关怀。法官们坚持公正司法、为民司法,努力让当事人在诉讼案件中感受到司法的温暖和人文关怀,收到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湾沟法庭在审理一起供热合同纠纷案件中,被告孙某对所欠6年的热费无异议,但因他和妻子均无工作,孩子在4岁时就患有糖尿病,家庭经济收入全靠孙某卖棉花糖和亲属接济度日,家中已停止供热5年之久,经调查了解,孙某平日表现良好,无不良嗜好和前科劣迹,面对被告家庭的实际状况,承办此案的法庭负责人陈易滢没有一判了之,而是将被告的家庭情况反馈给热力公司,并积极做热力公司的思想工作,在陈易滢法官的调解下,双方当庭达成调解协议,热力公司减免了部分热费,并恢复了供热。之后,正值法庭招聘更夫,经调查了解,孙某平日表现良好,无不良嗜好和前科劣迹,经院领导批准,决定聘用孙某在法庭从事更夫工作,这样极大地缓解了孙某的经济负担,使孙某备受感动,逢人便说:“法院不仅公正断案,还能给咱老百姓解决生活上的困难啊……”
——便民调解,一次审结两案。法官们想当事人所想,急当事人所急,适用小额诉讼程序一次审结两件民事案件,短时间内化解了纠纷,受到当事人欢迎。
被告李某2015年1月份,在原告经营的装饰装潢商店赊购各种装修材料用于自家楼房装修,共欠原告10900元;同月,被告与原告熊某某达成装饰装修施工协议,约定工时费为4200元。装修完工后,贾某、熊某某找李某结算时,李某以将这两笔欠款给付贾某和熊某某的朋友王某,让王某代为转交,现王某去向不明,应由王某给付为由,拒不给付,为此,贾某与熊某某诉讼来院,分别要求李某给付欠款10900元和4200元。法庭负责人陈易滢法官在对案件进行认真分析后,当庭积极进行调解,一方面说服原告作出让步,并从公平原则角度对原告说理;另一方面告知被告理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要拿出解决问题的诚意和态度。经过陈易滢法官的明法释理,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当庭履行了给付义务,双方握手言和,案件得已圆满解决。
——宣传法律,促进家庭和谐。《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于2016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后,院领导积极组织法官干警学习领会并广泛宣传这部法律。法官们通过逐条学习、逐条领会,反复学习,提高了对这部法律的理解和认识,了解掌握了对家庭暴力的预防、家庭暴力的处置、人身安全保护令、法律责任等法律问题,通过学习达到了更好地为当事人答疑解惑、警示教育的目的。为了让来访群众和案件当事人了解这部法律,依法正确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利,立案庭的法官还通过立案大厅电子屏幕全天候反复滚动播出这部法律的主要内容,为当事人维权、正确适用这部法律奠定了基础。
三、加强班子队伍建设,努力建设高素质法官干警队伍
一年来,新的院领导班子高度重视班子和队伍建设,坚持思想政治建设、能力建设、作风建设、廉政建设相结合,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法官干警队伍。
——抓好院党组班子建设,努力成为忠诚、务实、为民、干净、担当的表率。今年,新的党组班子组成后,根据审判工作需要,对班子成员重新进行了工作分工,每位班子成员能各负其责,在各项审判工作中始终站在前列,大家能一心一意谋发展,群策群力保公正。班子成员凝聚共识,坚持民主集中制,不搞“一言堂”,对所有需要集体研究的事项全部经集体研究后做出决定,今年,已召开党组会11次。院党组还加强了对党建工作的领导,坚持了“抓党建带队建,以队建促审判”。党组班子成员坚持学习,制定了《院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党组班子坚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今年已召开党组班子民主生活会一次。全面落实了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制定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纪检组监督责任实施方案》,确保了队伍稳定向上向前。
开展了“爱心帮困”活动,确定了林区内3个家庭为包保帮扶对象。春节和国庆节前,院主要领导带领法官分别走访慰问了这3户困难职工家庭,并分别送去了慰问金。
——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坚持领导带头、解决问题、做一名合格党员导向,为每名法官干警配备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资料汇编“口袋书”和2016年版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等学习资料。按照本院制定的学习教育实施方案的要求,各党支部认真制定了学习计划,严格执行了考勤制度、读书笔记制度、检查考核制度,通过个人自学、集中学习讨论、专题辅导等形式组织广大党员干警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通过学习,增强了院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增强了党组班子和全体党员干警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
“七.一”前,院党总支举办了“纪念党的生日,推进学习党章党规、学习系列讲话做合格共产党员”党课教育活动,刘典国副院长以“发扬党的优良传统,贯彻两学一做,争做一名优秀法官干警”为题为全院法官干警和其他工作人员上了一堂生动的党课。还组织全体党员来到江源区革命烈士陵园,开展了“纪念党的生日,缅怀革命先烈,重温入党誓词”活动,在抗联英雄王德泰烈士雕塑和抗联烈士的墓碑前,全体党员举起右手面对党旗,庄严地再次进行了入党宣誓。全体党员还结合参加上述两项活动,结合各自工作岗位职责特点,以“入党为了什么”为题展开讨论并撰写了心得体会文章。每个人还完成了一本学习笔记。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参加了党章党纪知识闭卷考试。党员之间互相征求了意见,进行了批评和自我批评。按照上级党委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了党费自查自纠工作。为促进并配合学习教育的开展,今年已编发了二期《法院信息》“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专刊。
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95周年大会和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闭幕后,院党组立即组织全院党员和法官干警全文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的“七·一”讲话材料和十八届六中全会公报,在全院掀起了学习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总书记讲话精神的热潮。
通过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全体党员干警的党章意识、宗旨意识、纪律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普遍增强,政治思想素质和工作能力普遍提高,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的越来越好,全院上下爱岗敬业,忠诚、务实、为民、干净、担当精神蔚然成风。共产党员、司法警察张国锋同志在精神障碍病人病情发作在公路上狂奔容易给自己和他人造成伤害的危险时刻挺身而出,追出300多米控制住杨某,防止了意外伤害事件的发生,受到了病人家属和现场百姓们的称赞,充分展现了一名共产党员应有的优秀品质,展现了江源林区基层法院司法警察的风采。
——认真抓好基层党建和工会工作。年初,院党总支制定了《二0一六年党建工作要点》和2016年学习意见,建立了理论学习制度和周一早会学习制度,继续坚持了“三会一课”制度,强化了干警思想政治意识。为有效开展党建和工会工作,在去年建立了院党总支委员会基础上,今年年初,根据全院法官干警正式在一起办公的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按照组织程序,成立了江源林区基层法院机关党支部委员会、湾沟法庭党支部和退休干部党支部委员会,选举任命了三个党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机关党支部下设两个党小组,选举任命了两个党小组组长,划分了各党小组成员。今年,经上级工会组织批准,建立了工会组织,选举产生了江源林区基层法院第一届工会委员会并建立了工会专用资金账户。
——大力加强司法能力建设。今年4月,按照林区中院部署,制定了《关于组织开展“审判业务能力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并以开展这次活动为契机,努力全面提高法官“审”、“判”、“书”、“调”四种能力,努力提升驾驭庭审、适用法律、审查证据、定分止争、裁判文书写作,以及化解矛盾纠纷的水平。为促进和提高庭审水平,今年,已有16件刑事案件和5件民事案件进行了内网庭审直播,还组织法官们对庭审进行了评议。
积极组织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全员全程参加了省院组织的两期民商事审判15个课题的业务知识视频培训;组织全体法官干警全程参加了中央政法委组织的两期政法干警学习讲座;60余人次分别参加了国家法官学院、中国法学会、省法院、省法官学院、林区中院组织的各类业务知识培训班。外出参加培训的同志回院后,为全院法官干警再讲课,刘典国副院长带头讲了第一课,他把参加国家法官学院院长培训班上的学习心得向全院法官干警进行了分享,达到了共同学习、共同提高的目的。
今年,是员额内法官正式办案第一年,也是在新的司法责任制要求下新的审判运行机制运行的第一年。年初,针对员额内法官退休、调入调出等实际情况,及时调整了员额内法官担任合议庭成员配置;制定了《专业法官会议议事规则(试行)》;员额院领导和员额庭长带头办案,所办案件占全院案件总数的57.14%。其他员额法官能努力承担起法官、合议庭独立审判的责任,案件正确率达到了100%。
——突出抓好党风廉政和司法作风建设。牢固树立“一岗双责”意识,逐级签订廉政建设责任书,并在日常工作中注重对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从而促进了本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积极开展反腐倡廉的宣传教育,及时转发有关纪检监察文件和违法违纪案件的通报,要求各部门要结合各部门和法官干警自身实际组织法官干警学习。坚持用先进思想和先进人物的事迹鼓舞和引领广大法官干警团结向上,用反面典型开展警示教育。坚持定期进行党风党纪教育、廉洁司法教育、警示教育,确保廉洁教育入脑、入心、入行。坚持严格落实各项制度,发挥制度的规范作用,切实增强制度的约束力和执行力。建立了由10名林区企业干部组成的廉政监督员队伍,坚持促进权力规范运行。下大力气整治了工作纪律,规范了司法行为,全年,没有发现法官干警有“六难、三案”和任何违法违纪问题。
——坚持从优待警,努力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和环境。充分体现人文关怀,在坚持从严治警的同时,采取多种措施落实从优待警,进一步关爱法官干警的身体健康和心理健康,关心干警的日常生活。今年,按照有关规定,对受到上级法院表彰的同志全部兑现了一次性现金奖励;补发了法官干警2013年以来欠发的取暖费;为每名法官干警配备了一个办案用公文包;成立了院食堂伙食管理委员会并确定了职责;制定了餐厅管理办法和食堂伙食标准;为全院法官干警和所有聘用人员进行一次身体全面检查;在会议室、科技法庭和食堂安装了空调设备。新建了15米多长、2米多宽建筑面积30多平米连接食堂、遮风避雨的走廊通道;对办公楼和科技法庭尚未完工的外墙面进行了装饰;对办公楼楼前楼后院内重新铺压了沥青地面;在所有会议室、办公室、走廊和审判法庭走廊窗台都摆放了鲜花;为防止蚊虫进入,每个办公室都安装了纱窗。工作生活上的关心和环境条件的改善,极大地激发了法官干警的工作热情,增强了队伍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积极开展文体活动,增强法官干警的体质。建设了文体活动室和室外羽毛球场地,购买了健身器材和乒乓球案台、移动式羽毛球网、球拍等运动设备。今年7月6日至8日,在三岔子林业局文体活动中心成功地承办了长春林区法院系统首届羽毛球赛,林区两级法院40多名运动员参加了比赛,比赛中,我院羽毛球代表队发扬友谊第一、比赛第二和顽强拼搏精神,获得了男女混合团体赛亚军;杨军、邹本刚获得了男子双打冠军;邹本刚获得了男子单打亚军;杨军、任宏获得了男女混合双打亚军,我院还被赛会组委会授予“优秀组织奖”。7月30日至31日,我院组成代表队,参加了三岔子林业局“庆祝建局七十周年羽毛球、乒乓球邀请赛”,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促进了与企业间的体育交流和联系。
四、加强基础建设,努力提高司法保障能力
针对林区法院长期以来基础建设落后的局面,在去年年底办公楼维修改建结束、新建了科技法庭、新上了一部分设备基础上,想方设法继续强力推进物资装备和各项基础建设。
——全面推进法院信息化、数字化建设和应用水平。按照上级法院电子法院建设的基本思路,加强和完善了信息化的软硬件建设和升级、维护。建成数字法庭3套;改造建设了执行网络查控和执行指挥系统;新装10台计算机,改造建成了一个现代化的培训教室;在每名法官干警原有一台连接内网的计算机、每个部门配有一台连接外网计算机和一台复印、打印、传真一体机的基础上,为每名法官干警配备并开通了一台连接外网的便携式计算机、一台平板电脑、一个连接手机和计算机两口16GB的U盘;为执行干警和司法警察每人配备一台、为刑事、民事、立案、法庭等各审判业务部门每个部门配备一台执法记录仪;购买20台碎纸机,分发到各部门使用;审判业务庭都配备了高拍仪及便携式打印机。完善了院内科技法庭视频会议系统的软、硬件建设。
今年正式开展审判工作的湾沟法庭实现了庭审同步录音录像,同步数据传输,开创了全省法院第一家法庭音频视频会议系统,实现了法庭与院内、上级法院等各级视频会议系统的对接。改造了湾沟法庭,新上了一套先进数字法庭设备,在法庭建设了诉讼服务中心、视频会议室和家事审判庭,安装了门禁和监控设施,湾沟法庭实现了接待区、办公区的分离、全景无盲点监控覆盖。
——加大了信息化应用的培训力度。针对人员年龄老化、一大部分人不熟悉计算机应用系统的局面,多次聘请省里电子法院公文处理系统、数字法院应用系统、视频会议系统等方面的工程师来院进行计算机业务系统培训,举办了网上案件审理培训班,有针对性地现场解决计算机操作问题,普及了全院计算机应用水平,实现了计算机办公全覆盖,极大地促进了各项审判工作的开展。
——进一步加大了警务安全保障和警务装备建设,努力提高保障能力。12月30日上午,办公大楼改造后司法警察大队正式挂牌。全年,司法警察大队严格遵守各项规定、规则,严格履行职责,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做好值庭、押解、看守、送达、协助执行等工作,圆满地完成了各项警务保障等各项工作任务。同时,比较好地完成了省高院调警2次、出警12人次和林区中院调警2次、出警6人次的刑事案件开庭押解、值庭和现场安保任务。
为今后更好地发挥警务人员作用,今年,我院整合了警务资源,理顺了司法警察大队内部管理职责,将3名协警和4名门卫人员划归司法警察大队管理,司法警察大队内部成立了综合科、警务科和安保科,三个科工作即互相联系又互相配合、互相支持,确定了各科的负责人,明确了各科和每个人的工作职责,最大限度地调动和发挥了警务人员工作能动性,确保了审判执行工作的顺利进行和院机关正常办公秩序和安全。
院领导重视警务警用装备建设,今年,在林区法院办公费用有限的情况下,再次投入资金,按照人民法院司法警队警务警用装备标准配备、更新了全部专用装备,还购买了两台多功能安检设备,分别安装在诉讼服务中心和科技法庭门前,大大提高了司法警队依法履职的威慑力和战斗力,确保了本院各项警务工作顺利开展。为确保供电安全,今年,我院还购买供电设备,改造了院内供电线路,确保了在停电状态下科技审判法庭、会议室视频系统、办公楼门禁、车库卷帘门等用电设备正常运行。
为加强警务和后勤保障工作,我院主动寻求当地林业局党委的配合支持,在现有编制不足的情况下,从当地林业局聘用11名企业员工到法院来担任财务管理、协警、汽车驾驶员和门卫工作,担任协警的4名(3男1女)同志还经过了省法院司法警察总队的岗前培训。我院警务安全保障和警务装备工作得到了省法院司法警察总队、林区中院司法警察支队主要领导的支持和肯定。
——加强各项管理,确保各项审判工作正常进行。我院纳入省财政拨款后,院党组高度重视经费的管理使用,本着“统筹规划、保障重点、合理安排、科学使用、严格程序、加强监管”的原则,保障审判、执行经费优先安排,全额支付;信息化建设、装备建设,坚持突出重点,合理安排、把握标准,务必达标;办公经费支出,力求严格标准、厉行约节,合理发放,保障供给。为进一步严格经费管理使用,我院还专门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实行了“三签批”即主管会计审核、办公室主任审批、主管财务副院长签批的财务制度,确保了经费支出票据合规,标准合理,经费支出公开、透明,有力地保障了全院审判、执行等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我院决定,从2017年起,每季度将经费支出情况向全院干警进行通报,接受监督。
同时,办公室充分发挥各项行政管理职能,坚持以“为了审判,服务审判,促进审判”为工作出发点,制定实施了各项管理制度和办法,加强了档案管理、实物管理、车辆管理、干警食堂建设和管理,收到较好效果,促进和确保了全院各项审判工作的顺利开展。
五、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全面加强宣传调研工作
今年,我院制定了《关于加强网站及信息发布管理的规定》、《江源林区基层法院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贯彻落实了《吉林省司法公开项目指南》中确定的各项任务具体责任分工要求,加强了内网、外网网站的管理,及时上传了有关公开和宣传材料。制定了《宣传、信息、调研工作奖励办法》。按照上级法院要求,建立了调研、宣传、信息、舆情管理、新闻发言人队伍并建立了电子档案,逐步完善了宣传、调研和信息工作网络格局,12月7日,各部门选派1人、全院共9人参加了长春林区中院举办的调研、宣传、信息工作培训班,极大地促进和提高了我院法官干警调研、宣传和信息工作水平和能力。全年,司法警察大队佟海东、付兆强撰写的1篇稿件被《长白山日报》采用;法庭负责人陈易滢撰写的1篇稿件被吉林森工集团网站采用,2篇稿件被湾沟林业局电视台采用。我院及时编发《法院信息》26期,采用稿件28篇,其中,采用政治处稿件9篇;湾沟法庭陈易滢稿件6篇(其中1篇两人合作);监察室宋长富稿件3篇;司法警察大队付兆强稿件2篇;民事审判庭张俊韬稿件2篇(其中1篇两人合作);审判监督庭、执行局管洪良、立案庭王和平、办公室于晓炜和刑事审判庭高玉玲、孙义军、刘强的稿件各1篇。有9篇稿件被长春林区中院《法院信息》或《工作简报》采用,其中,采用法庭陈易滢稿件4篇(其中1篇两人合作);政治处2篇;刑事庭、审监庭和司法警察大队付兆强各1篇;民事庭张俊韬1篇(两人合作)。
今年,院领导干部带头撰写调研文章,景非、宋长富、陈易滢、杨军等同志完成6篇调研文章或经验介绍材料。10名员额法官完成上报司法案例网案例10篇;张俊韬、高玉玲、刘强等员额法官完成上报人民法院指导案例、疑难案例5篇。
今年1月,审判监督庭被长春林区中级法院评为“三等功集体”;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被评为“嘉奖集体”,1人被荣记“三等功个人”;6人被评为“嘉奖个人”。在年度公务员考核中,6人被评为“优秀等次”,其中,3人连续三年被评为“优秀等次”,各被记“三等功个人”1次,3人被评为“嘉奖个人”。
今年,审判等各项工作虽然有了新的进展,但也存在着一些必须正视并需要着力解决的问题,如:没有书记员,缺少文字综合、财务、人事管理等专业人才,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审判工作的开展;实行法官单独职务序列及工资制度改革后,16名有审判职务的法官进不了法官员额,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热情;办公室少,车改工作无法进行、缺少专用囚车等问题仍困扰着我们;个别法官干警素质不高、能力不强、作风不硬,不能很好地满足林区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还缺少判前释法、判后答疑能力;信息化应用水平参差不齐,有的审判、信息化建设等各项指标还不高等等,这些问题和困难需要引起我们的重视并要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有力措施尽快加以解决。
在明年乃至今后的各项审判工作中,江源林区基层法院将紧紧围绕上级法院确定的今后五年“创建全国一流法院”的工作总体目标,按照上级法院的安排部署,继续抓好审判执行等各项工作,尽快破解难题、补齐短板,适应林区法院司法事业的发展,将着力服务林区发展新常态,进一步增强司法服务的主动性和针对性;着力落实公正司法、为民司法新要求;着力开展学习适用新颁布的法律、法规活动,以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确保“判案不出错、审案不超时、法官不出事”;着力提升队伍建设新水平,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法官干警队伍;着力树立法院和法官良好社会形象,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着力推进司法公开、信息化和电子化法院建设,不断提高审判等法院各项管理水平。江源林区基层法院将在林区中院的正确领导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继续求真务实,能动履行司法服务职责,善作善成,努力为“十三五”期间林区社会经济发展、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森林资源安全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17-10-10 12:26:07
访问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