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源林区基层法院
二○一六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上半年,江源林区基层法院在上级法院的领导下,在辖区两个林业局党委、林业局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各级政法会议,全国、全省法院院长会议、长春林区中级法院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以“提升审判业务能力”专项活动为载体,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不断夯实信息化、办公装备各项基础,努力促进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有新进展。
截止6月15日,共受理各类案件113件(包括旧存18件),审(执)结86件,综合结案率76.11%,无错案,无涉诉信访案件。
一、依法履职尽责,努力维护林区社会稳定
充分发挥林区法院职能作用,通过依法开展各项审判工
作,促进林区社会经济发展,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全面推行涉林刑事案件“复绿补种”工作。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切实维护公共安全的若干意见》以及上级法院有关刑事审判工作相关规定,不断完善和落实刑事审判工作机制,坚持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相统一,严格贯彻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制度。上半年,共受理盗伐林木、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盗窃、非法狩猎、寻衅滋事等刑事案件25件,被告人36名(旧存2件,被告人7名)。审结19件,案件审结率76%,判处被告人27名,其中:判处三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被告人7名;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被告人4名;判处拘役被告人1名;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缓刑被告人7名;单处罚金被告人7名;免于刑事处罚被告人1人。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14件,平均审限14天,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案件5件,平均审限21天。
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犯罪,上半年,审结盗伐林木案件7件,判处被告人12名;审结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件8件,判处被告人11名。为使遭受损害林地的植被得到最及时、最有效恢复,今年伊始,按照吉林省长春林区中级法院、吉林省人民检察院长春林区分院、吉林省森林公安局关于推行涉林刑事案件“复绿补种”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要求和今年3月长春林区中级法院在江源林区基层法院召开的由三岔子、湾沟两个林业局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复绿补种”工作座谈会会议精神,江源林区基层法院与辖区三岔子、湾沟两个林业局密切联系,相互配合,两个林业局分别制定下发了涉林刑事案件“复绿补种”工作职责实施方案,方案明确规定,在涉林刑事案件审查诉讼期间,由林业局有关部门代表林业局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向被告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以及“复绿补种”工作相关程序和要求。
为实施好“复绿补种”工作,今年春季造林期间,江源林区内第一块2.2公顷“复绿补种”基地在三岔子林业局那尔轰林场正式挂牌建成。目前,江源林区基层法院已判决6件涉林案件的刑事被告人全部承担了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达成复绿补种协议,并分别由三岔子林业局完成了5件涉林案件复绿补种红松树苗1300棵,绿化面积22000多平方米;由湾沟林业局完成了1件涉林案件复绿补种红松、水曲柳树苗8600棵,绿化面积26000多平方米的“复绿补种”工作。江源林区内全面实施涉林犯罪案件“复绿补种”工作,不仅是一个良好的开端,积累了经验,更是为依法有效保护国家森林资源,有力打击毁林犯罪,确保林区青山常在,绿树成林探索出了一条有效途径。
——健全诉调对接体系,积极开展家事审判试点工作。上半年,共受理各类民事案件63件(旧存15件),审结50件,结案率为79.37%,审限内结案率100%,案件调撤率74.25%。坚持依法妥善审理涉民生案件,妥善审理涉企案件。探索并实践利用电子法院平台开展网上审理案件7件,其中:网上送达案件5件;网上审、诉、辩和网上证据交换各1件。积极做好息诉服判工作,没有发生申诉、信访案件。
健全诉调对接体系,有效发挥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作用。努力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一是强化诉讼调解职能,认真作好诉讼调解工作。全面贯彻调解精神和原则,把调解工作贯穿于审判过程的各个阶段。民事审判法官在工作中注重抓住案件的争点与突破口,把握当事人的心态,针对不同情况拟定不同的调解方案。在工作中坚持讲事实、摆道理,耐心说理;话不偏、语不躁,文明执法。坚决贯彻以调为主,调判结合,当调则调,当判则判的工作方针,力求实现案结事了的理想效果。二是建立诉调对接体系,以充分发挥多元化调解解决纠纷机制的作用。上半年,根据上级法院的要求与部署,结合林业辖区的工作特点,主持全院工作的刘典国副院长亲自带队,景非专委主抓,民庭、法庭和立案庭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工作小组多次深入辖区走访,与林业企业党委及辖区地方政府、社区、公安机关针对诉调对接进行沟通、协调、座谈,得到了大力支持。6月22日,组织并邀请湾沟林业局党委和党委政法委领导、湾沟社区两名社区干部、湾沟森林公安局负责两个社区的两名片区民警在湾沟法庭会议室召开了诉调对接座谈会。与会人员群策群力,针对诉调对接体系的建立与完善,纷纷献言表态,形成共识。会议的成功召开标志着具有林区审判特点的江源林区法院诉调对接体系网络格局基本形成,为江源林区基层法院利用诉前调解、诉中调解、委托调解等方式妥善化解婚姻家庭等民事纠纷矛盾,探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延伸司法服务,奠定了基础。
今年,上级法院将我院作为家事审判试点法院,根据本
院民事审判工作实际情况,在湾沟法庭设立了一个家事审判法庭。院主要领导和分管民事审判的领导高度重视家事审判法庭建设,多次深入到湾沟法庭现场办公,协调解决家事法庭建设,五月底,一个专用于家事案件审判,彰显和谐、温馨氛围的家事审判法庭在湾沟法庭建成。今后,湾沟林区所有家事纠纷案件的审理将一律按照家事纠纷案件审理程序在这个法庭内进行。
——全面提升执行工作绩效,努力攻克“执行难”。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暨执行案款清理工作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推进执行工作规范化进程,全面提高执行工作质效,尽最大努力,穷尽法律措施,积极探索研究攻克“执行难”问题。上半年,受理执行案件25件(旧存1件),执结17件,其中:民间借贷纠纷8件;借款合同纠纷5件;离婚纠纷、买卖合同纠纷、健康权纠纷服务合同纠纷各1件;强制执行15件,占执行案件总数的88.24%;执行和解、自动履行各1件。案件执结率68%,平均执行期限22天,审限内执结率100%。申请执行标的额960535元,执结标的额575979元,标的额执行到位率59.96%。继续保持了执行工作良性循环的有利局面。
在执行一件合伙协议纠纷案中,针对被执行人隐匿财产无法执行的局面,派出两名法官去山东省等地调查被执行人财产,经过细致工作,成功查封了被执行人的一处房产,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利,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全面开展立案工作。立案庭坚持认真细致做好各类案件的立案登记及内网录入工作。能严格执行《民事案件案由规定》和《诉讼费用交纳办法》,遵照案件管理标准化要求,理顺法律关系,正确确定案由,高质量、高效率、及时、准确、无误的录入到内网业务应用系统,在案件送达业务庭的同时完成开庭排期,并在LED显示屏上予以公告。能不断提高案件网上立案效率,加大了吉林电子法院服务功能的宣传,积极引导当事人进行网上立案,提高了网上立案率,方便当事人诉讼,除刑事一审案件外基本实现以网上立案替代现场立案,目前已网上立案13件,占立案总数的26%。
按要求积极稳妥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立案时准确把握小额诉讼程序的启动、适用标的额、案件范围、程序释明、举证期和答辩期,今年,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案件4件,适用率80%。
立案庭能充分发挥新建成的诉讼服务中心的服务功能,努力做到服务在前,服务在先。重视加强信访工作,建立了上诉、信访及卷宗移转台帐。立案接待人员密切配合案件承办法官做诉讼当事人息诉服判工作,同时,坚持密切关注当前群众的热点、焦点问题,努力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解决,尽最大努力杜绝了当事人到市、省、北京上访。
——加强审判监督和审判管理工作。审判监督庭以确保
案件审判质量为目的,开展审判监督工作。上半年,共评查刑事案件8件;民事案件38件;行政案件2件;执行案件30件,对所评查的案件做到了有登记,有记载,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责任人全部进行了整改。
以全面加强数字化、电子化法院建设为契机,开展审判管理工作。在院主要领导的安排指挥下,邀请省院技术处的同志来我院对计算机应用系统知识进行“面对面”,“手把手”培训辅导,然后,再由审管办负责协调计算机操作骨干,分别对干警进行第二次、第三次等多次个别指导培训,使全体法官干警基本掌握了数字法院、公文处理系统、卷宗扫描、录入、电子卷宗制作等计算机应用系统的操作。上半年,审管办举办裁判文书上网集中辅导和卷宗扫描、录入、电子卷宗制作集中辅导各3次,参加培训学习42人次;进行电子卷宗如何检查、如何改错集中辅导1次,参加培训学习8人次;集中辅导公文处理系统使用3次,参加人员21人次。审管办还能认真、准确、及时、圆满地完成司法统计报表、撰写审判动态分析工作。
按照上级法院要求,今年开始对建院以来所有案件卷宗进行扫描、录入、制作电子卷宗。为确保今年十月末圆满完成此项工作,抽调了所有能抽调的人员投入到了这项工作之中。审管办能积极组织,加强协调指导,参加此项工作的法官干警能一丝不苟,认真操作,目前,此项工作正在有条不紊地进行中。
二、能动司法,努力为辖区社会提供最佳司法服务
坚持能动司法,全面贯彻落实《长春林区法院关于为长春林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工作意见》,落实为民服务各项措施,努力为林区社会提供最佳司法服务。
——积极为辖区涉林企业提供司法服务。上半年,主持全院工作的刘典国副院长带领法官多次深入到辖区三岔子、湾沟两个林业局以及林业局的基层单位进行走访、座谈、调研,积极主动地为辖区企业答疑解惑,指导企业依法经营、依法护林、弥补漏洞、正当维权,切实发挥了林区法院为林区社会服务的职能作用。4月14日,召集辖区两个林业局有关领导和辖区内省森工集团两个成员单位、两个林业局控股企业、一个民营企业的负责人参加了在本院召开的长春林区中级法院《开展服务林区经济社会发展座谈会》,长春林区中级法院副院长姜福友、研究室主任邢兆巍听取了各位企业领导对林区两级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了解了江源林区内各企业的司法需求和林区法院和林区内企业诉调对接工作的现状和需求点、以及因林区禁伐、改革引发或可能引发的涉及稳定的问题现状和趋势等情况;了解了林业企业和民营企业与外界产生纠纷、与内部员工产生纠纷、员工之间产生纠纷的现状和林区毁林开垦、非法侵占和破坏森林资源,以及污染环境、非法猎杀野生动物、乱采滥挖矿产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的现状和预防打击办法。
——积极开展送法进林场活动。充分发挥司法能动性,竭力营造林区社会良好的法治环境。
面对着国有林区全面停止商业性采伐,传统经营模式改革转型,林区社会诸多矛盾突出的局面,在院党组的组织安排下,今年一月份,分管法庭的院领导带领湾沟法庭全体法官干警深入到辖区湾沟林业局四平林场开展“送法进林场”活动,受到当地干部群众的欢迎和好评。在林场会议室法官们向林场干部群众系统全面地讲解和演示了网上立案、网上咨询、网上查询等相关法院诉讼知识;就林场近几年发生的关于劳动争议、林地沟系承包、邻里关系纠纷等常见民事纠纷,进行以案讲法,还向广大群众宣讲了近期颁布实施的法律法规,增强了林场职工家属懂法、守法、用法、维权意识,法官们还和林场管理人员就如何规范企业用工行为进行了深入探讨和交流。
——努力让百姓感受到司法温暖和人文关怀。法官们坚持公正司法、为民司法,努力让当事人在诉讼案件中感受到司法的温暖和人文关怀,收到良好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
湾沟法庭在审理一起供热合同纠纷案件中,被告孙某对所欠6年的热费无异议,但因他和妻子均无工作,孩子在4岁时就患有糖尿病,家庭经济收入全靠孙某卖棉花糖和亲属接济度日,家中已停止供热5年之久,经调查了解,孙某平日表现良好,无不良嗜好和前科劣迹,面对被告家庭的实际状况,承办此案的法庭负责人陈易滢没有一判了之,而是将被告的家庭情况反馈给热力公司,并积极做热力公司的思想工作,在陈易滢法官的调解下,双方当庭达成调解协议,热力公司减免了部分热费,并恢复了供热。之后,正值法庭招聘更夫,经请示院领导,决定聘用孙某在法庭从事更夫工作,这样极大地缓解了孙某的经济负担,使孙某备受感动,逢人便说:“法院不仅公正断案,还能给老百姓解决生活上的困难,我们全家人遇到好法官了……!”
——便民调解,一次审结两案。法官们想当事人所想,急当事人所急,适用小额诉讼程序一次审结两件民事案件,短时间内化解了纠纷,受到当事人欢迎。
被告李某2015年1月份,在原告经营的装饰装潢商店赊购各种装修材料用于自家楼房装修,共欠原告10900元;同月,被告与原告熊某某达成装饰装修施工协议,约定工时费为4200元。装修完工后,贾某、熊某某找李某结算时,李某以将这两笔欠款给付贾某和熊某某的朋友王某,让王某代为转交,现王某去向不明,应由王某给付为由,拒不给付,为此,贾某与熊某某诉讼来院,分别要求李某给付欠款10900元、4200元。法庭负责人陈易滢法官在对案件进行认真分析后,当庭积极进行调解,一方面说服原告作出让步,并从公平原则角度对原告说理;另一方面告知被告理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要拿出解决问题的诚意和态度。经过陈易滢法官的明法释理,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当庭履行了给付义务,双方握手言和,案件得已圆满解决。
——宣传法律,促进家庭和谐。《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于2016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后,我院积极组织法官干警学习领会并广泛宣传这部法律。法官们通过逐条学习、逐条领会,反复学习,提高了对这部法律的理解和认识,了解掌握了对家庭暴力的预防、家庭暴力的处置、人身安全保护令、法律责任等法律问题,通过学习达到了更好地为当事人答疑解惑、警示教育的目的。为了让来访群众和案件当事人了解这部法律,依法正确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利,立案庭的法官还通过立案大厅电子屏幕全天候反复滚动播出这部法律的主要内容,为当事人维权、正确适用这部法律奠定了基础。
三、加强班子队伍建设,努力建设高素质法官干警队伍
新的院领导班子高度重视队伍建设,坚持思想政治建设、能力建设、作风建设、廉政建设相结合,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法官干警队伍。
——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坚持领导带头、解决问题、做一名合格党员导向,切实开展好学习教育,确保学习教育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按照本院制定的学习教育实施方案的要求,认真制定了学习计划,严格执行了考勤制度、读书笔记制度、检查考核制度,通过个人自学、集中学习讨论、专题辅导等形式组织广大党员干警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通过学习,增强了院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增强了党组班子和全体党员干警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党组班子成员带头学习,制定了《院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落实了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确保了队伍稳定向上向前。
“七.一”前,院党总支举办了“纪念党的生日,推进学习党章党规、学习系列讲话做合格共产党员教育党课”,主持全院工作的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刘典国以“发扬党的优良传统,贯彻两学一做,争做一名优秀法官干警”为题为全院法官干警和其他工作人员上了一堂生动的党课。还组织全体党员来到江源区革命烈士陵园,开展了“纪念党的生日,缅怀革命先烈,重温入党誓词”活动,在抗联英雄王德泰烈士雕塑和抗联烈士的墓碑前,全体党员举起右手面对党旗,庄严地再次进行了入党宣誓。全体党员还结合参加上述两项活动,结合各自工作岗位职责特点,以“入党为了什么”为题展开讨论并撰写了心得体会文章。
——认真抓好基层党建和工会工作。为有效开展党建和工会工作,在去年建立了院党总支委员会基础上,今年伊始,根据工作需要,按照组织程序,成立了江源林区基层法院机关党支部委员会(下设两个党小组)、湾沟法庭党支部和退休干部党支部,选举产生了各支部书记和委员。建立了工会组织,选举产生了江源林区基层法院第一届工会委员会。年初,院党总支制定了《二0一六年党建工作要点》,建立了理论学习制度和周一大会学习制度,继续坚持了“三会一课”制度,强化了干警思想政治意识。认真组织干警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用先进思想和先进人物的事迹,鼓舞和引领广大法官干警团结向上,用反面典型开展警示教育。政工部门不断提高干部管理工作质效,按照上级法院要求,及时完成了干部管理、任免、档案审核、工资核定、津贴补贴核定、开展各项活动等相关工作。
——大力加强司法能力建设。以开展“审判业务能力提升年”活动为契机,全面提高法官“审”、“判”、“书”、“调”四种能力,努力提升驾驭庭审、适用法律、审查证据水平、定分止争、裁判文书写作,以及化解矛盾纠纷的水平。上半年,刘典国副院长带头办案,他承办的一件刑事案件和其他法官承办的3件民事案件、1件刑事案件进行了内网庭审直播。
积极组织在审判业务岗位上的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全员全程参加了省院组织的两期民商事审判15个课题的业务知识视频培训;组织全体法官干警全程参加了中央政法委组织的两期政法干警学习讲座;10多人次分别参加了国家法官学院、中国法学会、省法院、省法官学院组织的各类业务知识培训班。主持全院工作的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刘典国从国家法官学院学习回院后,带头亲自为全院法官干警再讲课,达到了共同提高的目的。今年,是员额内法官正式办案第一年,也是在新的司法责任制要求下新的审判运行机制运行的第一年。年初,针对员额内法官退休、调入调出等实际情况,及时调整了员额内法官担任合议庭成员配置;制定了《专业法官会议议事规则(试行)》;院长、庭长带头办案,员额内法官努力承担起法官、合议庭独立审判的责任,目前,12名员额内法官承办了今年受理的全部刑事、民事、执行案件,案件正确率达到了100%。
——突出抓好司法作风建设。牢固树立“一岗双责”意识,组织全院法官干警逐级签订廉政建设责任书,并在日常工作中注重对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从而促进了本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积极开展反腐倡廉的宣传教育,及时转发有关纪检监察文件通知和违法违纪案件的通报,并要求各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组织法官干警学习。坚持定期对全院干警进行党风党纪教育、廉洁司法教育、警示教育,确保廉洁教育入脑、入心、入行。坚持严格落实各项制度,发挥制度的规范作用,切实增强制度的约束力和执行力。建立了廉政监督员队伍,坚持促进权力规范运行。下大力气整治工作纪律,规范司法行为。目前,没有发现法官干警有任何违法违纪问题。
充分体现人文关怀,在坚持从严治警的同时,采取多种措施落实从优待警,进一步关爱法官干警的身体健康和心理健康,关心干警的日常生活,今年,按照有关规定,对受到上级法院表彰的同志全部兑现了一次性现金奖励;补发了法官干警2013年以来欠发的取暖费;成立了院食堂伙食管理委员会并确定了职责;制定了餐厅管理办法;已联系好医院为全院法官干警进行一次身体全面检查;在会议室、科技法庭和食堂安装了空调设备。极大地激发了法官干警的工作热情,增强了队伍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四、加强基础建设,努力提高司法保障能力
针对林区法院长期以来基础建设落后的局面,在去年年底办公楼维修改建、新建了科技法庭、新上了一部分设备基础上,想方设法继续强力推进基础建设。
——全面推进信息化建设和应用工作。按照上级法院电子法院建设的基本思路,加强和完善了信息化的软硬件建设和升级、维护。改造建设了执行网络查控和执行指挥系统;完善了科技法庭视频会议系统的软、硬件建设;湾沟法庭实现了庭审同步录音录像,同步数据传输,开创了全省法院第一家法庭音频视频会议系统,实现了法庭与院内、上级法院等各级视频会议系统的对接;新装10台计算机,改造建成了一个现代化的培训教室;在每名法官干警原有一台连接内网的计算机、每个部门配有一台连接外网计算机的基础上,为每名法官干警配备并开通了一台连接外网的便携式计算机、一个连接手机和计算机两口16GB的U盘;改造了湾沟法庭,新上一套先进数字法庭设备,在法庭建设了诉讼服务中心和家事审判庭,安装了门禁和监控设施,湾沟法庭实现接待区、办公区的分离、全景无盲点监控覆盖。
加大了信息化应用的培训力度。针对人员年龄老化、一大部分人不熟悉计算机应用系统的局面,多次聘请省里电子法院公文处理系统、数字法院应用系统、视频会议系统等方面的工程师来院进行计算机业务系统培训,举办了网上案件审理培训班,有针对性地现场解决计算机操作问题,普及了全院计算机应用水平,建院以来案件计算机补录工作进展顺利,实现了计算机办公全覆盖,极大地促进了各项审判工作的开展。
——进一步加大了警务安全保障和警务装备建设,努力提高保障能力。司法警察大队严格遵守司法警察的各项规定、规则,严格履行职责,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做好值庭、押解、看守工作。上半年,参加刑事开庭19件(次)、出动警力45人次;提押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23人次;参与执行案件2件出警6人次;立案送达案件1件出警2人次,确保了审判执行工作的顺利进行和院机关正常办公秩序和安全。院党组重视警务警用装备建设,在林区法院办公费用有限的情况下,投入资金,按照人民法院司法警队警务警用装备标准配备、更新了全部专用装备,大大提高了司法警队依法履职的威慑力和战斗力,确保了本院各项警务工作顺利开展。
为加强警务和后勤保障工作,主动寻求当地林业局党委的配合支持,在现有编制不足的情况下,从当地林业局聘任6名企业员工到法院来担任协警和汽车驾驶员工作,担任协警的4名(3男1女)同志还经过了省法院司法警察总队的岗前培训。院警务安全保障和警务装备工作得到了省法院司法警察总队、长春林区法院法院司法警察支队主要领导的支持和肯定。
今年,按照上级法院要求,建立了宣传、信息、舆情管理、新闻发言人队伍并建立了电子档案,逐步完善了宣传网络格局。制定了《关于加强网站及信息发布管理的规定》、《江源林区基层法院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贯彻落实了《吉林省司法公开项目指南》中确定的各项任务具体责任分工要求,加强了内网、外网网站的管理,及时上传了有关公开和宣传材料。制定了《宣传、信息、调研工作奖励办法》。及时编发本院《法院信息》,目前,已编发信息16期,采用稿件18篇,其中,政治处采用信息稿件6篇;湾沟法庭采用稿件4篇、监察室、司法警察大队各采用稿件2篇;民事审判庭、刑事审判庭、立案庭、办公室各采用稿件1篇,审判委员会委员、湾沟法庭负责人陈易滢撰写的2篇信息稿件、司法警察大队付兆强撰写的1篇信息稿件分别被长春林区中级法院《法院信息》采用;陈易滢撰写的两篇稿件还分别被湾沟林业局电视台、吉林森工集团网站采用。司法警察大队付兆强、佟海东共同撰写的1篇稿件被《长白山日报》采用。
领导干部带头撰写调研文章,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景非撰写的论文《浅谈对构建家事审判特殊诉讼程序的几点认识和思考》参加了省法院家事审判论文研讨会;监察室主任宋长富撰写的《如何做一名合格法官》的调研文章参加了上级法院组织的征文活动;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庭庭长张俊韬完成1篇人民法院征集指导案例;审判管理办公室副主任盖东升撰写的论文《论员额法官的责任》参加了上级法院组织的中国审判理论研究会论文征集活动。
去年年底,江源林区基层法院办公大楼维修改造完成,今年是2013年组建江源林区基层法院后,结束了三岔子、湾沟两面办公、借房办公历史的第一年,也是新的院领导班子开展工作的第一年。上半年审判等各项工作虽然有了新的进展,但也存在着一些必须正视并需要着力解决的问题,如办公室少,已不适应开展审判工作;没有书记员、缺少文字综合人员等专业人才且现有法官年龄老化、后续力量不足、法官断层问题突显;没有正式列入财政拨款,经费紧张、车改工作无法进行、缺少专用囚车和办案用车等问题仍困扰着我们;个别法官干警素质不高、能力不强、作风不硬,不能很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还缺少判前释法、判后答疑能力;信息化应用水平参差不齐,有的审判、信息化建设等各项指标还不高、个别指标还落后等等,这些问题和困难需要引起我们的重视并要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有力措施尽快加以解决。
时间过半,时不我待,在今后的工作中,江源林区基层法院将紧紧围绕上级法院确定的今后五年“创建全国一流法院”的工作总体目标,按照年初上级法院和我院制定的工作安排,继续抓好审判执行等各项工作,尽快破解难题、补齐短板,适应人民法院司法事业的发展,将着力服务林区发展新常态,进一步增强司法服务的主动性和针对性;着力落实公正司法、为民司法新要求,确保“判案不出错、审案不超时、法官不出事”;着力提升队伍建设新水平,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法官干警队伍;着力树立法院和法官良好社会形象,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着力推进司法公开、信息化和电子化法院建设,不断提高审判等法院各项管理水平。江源林区基层法院将在上级法院的正确领导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继续求真务实,能动履行司法服务职责,善作善成,努力为“十三五”期间林区社会经济发展、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森林资源安全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16-07-14 15:5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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